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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吉支公司营业地址的请示》(宁人保财险发〔2009〕384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吉支公司的营业地址由西吉县城中街变更为西吉县城吉强东街。 二、你公司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我局办理《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变更事宜,并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三、你公司应当自领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中国保监会或我局指定的报纸上向社会公告。 此复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