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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平安人寿宁夏分公司申请宁东支公司开业的请示》(平保寿宁分发〔2009〕143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核准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东支公司开业。 二、该支公司经营区域为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辖区,业务范围由你公司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决定。 三、核定该支公司营业地址为宁夏灵武市宁东镇黎黄路11号。 四、该支公司负责人为魏恒星。 五、你公司接到本批复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我局领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领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后,应及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注册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后,该支公司方可营业。 六、你公司应当自领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中国保监会或我局指定的报纸上向社会公告。 此复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