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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山西省教育厅
【发文字号】 晋教人[2009]92号
【颁布时间】 2009-12-15
【实施时间】 2009-12-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992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安排2010年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的通知

[接上页]
5、各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务于2010年3月10日前将本市所辖各县(市、区)参加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人员情况统计表及电子版(excel格式)上报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email:jiaoshi60@yahoo.com.cn)。

  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收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价行字[2007]337号)规定执行。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每人每科25元。

  全省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的命题、制卷、评卷、登分工作由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承办,其它工作由各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负责。

  


  五、工作要求

  1、明年的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时间紧、任务重,各市、各高校应尽快安排本市、本单位的考试报名事宜。

  2、各市、各高校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向大中专学校在校学生和社会人员广泛宣传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程序,使有志从事教师职业、符合法定条件的人员及时了解有关信息,积极报名。

  3、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各市、各高校一定要认真、细致、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以保证2010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进行。

  

  附:1、山西省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人员情况统计表(略)

  2、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人员报名表(略)

  

  
二○○九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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