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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鹤岗市政府
【发文字号】 鹤政办发[2009]82号
【颁布时间】 2009-12-14
【实施时间】 2009-12-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997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三、认真做好社会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要做好社会稳定及综合治理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对本部门、本单位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尤其是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和事端进行全面的梳理,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排查出的不稳定因素,要明确包案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有针对性地做好预案,认真进行调处,切实做到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工作不到位不放过,隐患不排除不放过。正值“两节”期间,这一时期是各类矛盾和社会治安问题的易发期、多发期,公安机关要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其他各部门也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动员各方面力量,参与排查、调处不稳定因素工作,努力把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重点做好可能赴京上访、到省集访人员的控制工作,以及上访老户和缠访户的稳定工作,坚决防止越级上访情况的发生,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努力把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和问题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避免发生越级访和大规模集体访。对待上访来访者要热情接待,真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努力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两节”期间全市的安全稳定,努力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加强应急值守工作,保障信息畅通,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应急值守,严格节日期间领导同志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确保通信联络畅通;负有安全监管职责和承担专业应急指挥职能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准备足够的应急处置力量,24小时待命。一旦发生安全稳定突发事件,要在最快时间、以最快迅速赶赴现场,科学调度,妥善予以处置。同时,要将处置情况迅速报告市政府应急办(市政府总值班室),并跟踪掌握事态进展情况,随时续报,直至处理完毕,不得迟报、漏报,坚决杜绝瞒报、谎报。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应急准备工作,有针对性地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细化紧急情况下的各项应急措施,健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落实应急救援队伍,准备充足的救险物资和抢险装备,保证反应迅速、指挥得力、处置及时、救援有效。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要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技术指导到位、物资资金到位、救援人员到位,妥善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009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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