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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长沙市物价局
【颁布时间】 2009-12-14
【实施时间】 2009-12-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998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长沙市物价局关于湖南保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长沙麓谷林语G区首开区项目燃气工程造价价格认证的通知


  

  湖南保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对长沙麓谷林语g区首开区项目燃气工程费用进行审核的申请报告》收悉。根据市人民政府长政发〔2007〕23号和市物价局、市房屋产权局、市城管局、市公用事业局、湖南省电力公司长沙电业局《关于对建设项目中供水排水供电供气通信有线电视等后续配套工程费用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通知》(长价房〔2007〕121号)文件规定,我局对你单位燃气工程造价进行了价格认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长沙麓谷林语g区首开区项目燃气工程位于桐梓坡西路北面、麓松路东面、长沙市麓谷高新技术开发区内。根据省建设厅《关于颁发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有关工程消耗量标准的通知》(湘建价〔2006〕330号)和《关于发布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配套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湘建价〔2007〕16号)的规定,经我局价格认证,长沙麓谷林语g区首开区项目燃气工程送审工程造价预算为664912元,认证结论:长沙麓谷林语g区首开区项目燃气工程造价为360778元。

  

  


  二、你单位应当按我局价格认证结论与长沙新奥燃气有限公司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并严格按我局认证结论进行结算,自觉接受物价检查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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