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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区县安全监管局、有关集团总公司及单位: 为切实做好《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6号,以下简称《冶金规定》,见附件)的贯彻落实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以下贯彻意见,望贯彻执行。 一、提高对《冶金规定》公布施行重要性的认识。《冶金规定》是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布的第一个关于冶金行业安全监管工作的部门规章,是规范冶金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依据,为我国冶金行业安全监管的法制化、规范化提供了支撑,同时也为冶金行业安全生产的标准化,制度化提供了指导。各区县安全监管局、集团总公司及有关单位务必充分认识《冶金规定》公布施行的重要性,结合本区县、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并把执行《冶金规定》作为提高冶金行业本质安全水平、控制事故发生的重要措施,作为强化冶金行业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手段,切实抓紧抓好。 二、组织好《冶金规定》的培训工作,深入宣传贯彻《冶金规定》。为深入宣传贯彻《冶金规定》,市安全监管局将统一组织有关的培训工作。各区县安全监管局、集团总公司及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把《冶金规定》的学习贯彻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采取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冶金规定》学习活动,让各有关部门、冶金企业及有关人员充分了解《冶金规定》的意义、作用和内容;通过认真学习《冶金规定》的内容,使有关安全监管人员和冶金企业管理人员增强贯彻执行《冶金规定》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做到理解透彻,掌握准确,落实到位。 三、全面掌握冶金行业安全生产现状,为贯彻落实《冶金规定》打好基础。了解冶金行业的有关情况,全面掌握冶金行业安全生产现状,是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冶金规定》的基础性工作,只有了解现状,才能发现问题和不足,使后续监管工作有的放矢。各区县安全监管局、集团总公司要切实结合本地区、本集团公司实际制定具体调查方案,按照市安全监管局要求按时完成调查工作,为后续监管工作的开展打下良好的基础。在调查过程中,要做到全面覆盖,不留死角。同时要及时与被调查单位做好沟通,使调查工作顺利开展,保证所收集到的资料真实、准确和完整。 各区县安全监管局在收集到有关资料之后要认真研究冶金行业、企业的安全生产现状,仔细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制定有针对性的后续治理和监管工作计划和方案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以贯彻落实《冶金规定》为契机,进一步推进冶金行业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是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深入开展冶金行业安全监管工作的保障。冶金企业都要按照《冶金规定》有关规定建立、完善与本企业相适应的安全监管体系及相应的安全监管机构,配备相应的安全监督管理人员,为安全监管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五、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各区县安全监管局、集团总公司及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冶金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点,如煤气中毒、爆炸,氢气、氧气火灾爆炸,高温液态金属生产,高危设备检维修作业,外包工程及外用工等方面,有重点、有针对性地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把治理工作具体落实到各重点单位、生产过程的重要环节、要害部位和关键岗位,要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不走过场。要通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发挥主体作用,使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六、积极推动冶金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及安全评价工作。各区县安全监管局、集团总公司及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冶金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及安全评价工作的重要性,结合《冶金规定》的有关要求,以及各区县、集团总公司及有关单位实际,积极推动冶金行业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及安全评价工作的贯彻落实。建立健全保障“三同时”及安全评价的工作制度,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确保该制度长期有效运行。 炼铁、炼钢等危险性较大的冶金企业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定期对自身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安全评价。 七、积极推进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各区县安全监管局要将开展安全标准化当成冶金行业安全监管的重要抓手,要把开展冶金企业安全标准化活动作为加强安全生产“双基”工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基本途径。要积极推进冶金行业安全标准化工作的开展,要把开展安全标准化活动与深入贯彻落实《冶金规定》、《炼铁安全规程》、《炼钢安全规程》等结合起来。2010年各有关区县及炼钢、炼铁企业都要开展安全标准化试点工作,通过安全标准化工作的开展,切实强化企业基础工作,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附件: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略)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