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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黑人社办发[2011]2号
【颁布时间】 2011-01-12
【实施时间】 2011-01-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023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黑龙江技工院校师资培训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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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立和完善教师培训制度

  各技工院校要依据《职业教育法》和《教师法》的有关规定,坚持职业培训、技工教育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思想,建立科学、规范、有效的教师培训制度和继续教育制度,积极组织教师参加各种形式的学习和培训。发挥省技工教师进修学院及各培训基地的作用,积极对全省技工院校教师开展业务提高培训,同时把教师参加培训的情况作为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评估和其他职业培训机构年审的重要检查内容。一是开展见习培训,对新任教师应进行不少于100课时的见习培训,以促进新任教师掌握教学理论,熟悉教学规律,尽快胜任教育教学工作。考核合格后,从下一年度起参加岗位培训。二是开展岗位提升培训,全省技工院校教师要按类别、学科、层次,有针对性地参加专业培训,保证一线教师参加业务提高培训每两年不少于80学时,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能力。各技工院校要建立有效的培训机制,有计划地安排专业教师到企业研修或顶岗实习,增强实践教学能力。三是开展技工院校高层管理人员及教辅、教管人员培训。四是开展在职教师的继续教育培训。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工作的通知》(黑人保函[2010]29号)要求,由各技工院校根据不同专业科目的划分,组织教师到指定的培训院校报名参加函授和网上面授学习。

  (四)提高技工院校院校长的综合素质,实行技工院校院校长任职资格证书制度

  根据原劳动部《关于印发技工学校校长任职要求(试行)的通知》(劳培字〔1992〕13号)的相关规定,对各技工院校长实行任职资格证书制度和任职备案制度。有计划地分期分批对技工院校长进行培训,使其尽快达到任职资格要求并取得资格证书。对拟任技工院校长人选,由主管部门经所在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初审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省直技工院校由主管部门直接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后,方可任职。

  (五)以通用工种专业培训为重点,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

  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以及我省技工院校专业设置的现状,未来三年以社会通用工种培训为重点,着重在数控、焊接、汽修、电工电子、计算机等专业培训上增强培训力度,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提高骨干教师的课堂教学能力、实践能力和专业引领能力,发挥骨干教师的辐射、引领作用,提升青年教师的教改科研能力,使创新型、专家型教师的数量逐步增多、质量逐步提高,从而培养名师及学科带头人,加大骨干教师比例,提高专业教师层次,使师资培训适应梯队式发展需要,对适应地区经济发展的新设置的非通用专业骨干教师队伍建设也将纳入议程。

  (六)不断创新培训模式

  根据技工院校改革发展的要求和我省技工教师培训的实际,在不断总结教师培训经验的基础上,积极创新培训模式,优化培训内容,注重培训的实效性,以适应高技能人才培养对教师培训的需求。通过开展教学能手赛、教案展评等活动,激发教师潜能,充分调动教师学习的积极性,推动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四、保障措施

  (一)加大扶持力度、加强综合管理

  1、每年在技工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部分资金对技工教师师资培训费用进行补贴。对全省技工教师免收培训费(食宿费除外)。

  2、组织权威专家带领部分有经验、有能力的教师编写部分尚有缺口的专业培训教材和教师指导教材,推出符合实际需要、针对性较强的培训教材,突出其内容的先进性和实用性,推动我省技工教师培训工作健康发展。

  3、设立由符合条件的大中专毕业生及其他人员组建的“技工院校师资储备库”,同时掌握各技工院校需求信息,统一调剂。开展各级各类的技工院校教师培训,实现优秀师资资源共享,提升我省技工教师整体水平。

  (二)实施教师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制度

  建立科学、规范、完善、有效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制度,技工院校教师必须取得职业教师“岗位培训合格证书”,达到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从2011年起各技工院校要将教师参加培训情况作为教师职称聘任、岗位考核及创先争优的重要依据。

  (三)深化培训管理,建立奖惩制度

  1、建立定期考核、竞争上岗的用人机制。深化管理制度改革,引入竞争机制,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优胜劣汰的教师管理机制。每学期要定期对教师的综合素质进行岗位考核,年度考核要在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上进行,建立健全民主测评制度。考核结果应作为竞争上岗、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

  2、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把技工院校教师参加培训情况作为技工院校创先争优、年审和评估检查的重要内容;作为考查衡量院校建设成绩的重要依据;作为对技工院校评估、奖励和专项资金支持的必要条件。

  (四)强化领导,规划部署

  技工院校教师培训工作涉及面广、人数众多、任务艰巨、时间紧迫,各级人力资源和保障部门必须进一步提高对这项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将开展技工院校教师培训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技工教育的主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认真总结近年师资培训的丰富经验,不断完善制度,保证培训质量。并结合当地职业培训事业发展需要,制定教师培训规划,统一部署、合理安排、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附件:黑龙江省技工院校师资三年培训计划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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