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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2.会议纪要。会议纪要一般应由记录人员在会后1个工作日内整理完毕,送办公室分管主任或主任审核后,呈市长签发。纪要签发后,要立即送印,并做好校对工作。纪要要准确反映会议精神,符合主持人结论性发言原意,做到观点鲜明,文字精炼,层次分明,条理清晰。对会议形成的重要决定或结论性意见,必须做到准确无误。 (五)维持会议秩序。综合调研科应于会议开始前检查第一议题出列席人员到会情况,促请领导和相关人员进入会场,向会议主持人报告;负责各议题席卡的会前准备、会中摆放,在议题转换时负责清场和席卡撤换,并通知待会人员进入会议室;提醒与会人员遵守会议纪律,关闭通讯工具。 (六)会议的新闻报道。综合调研科应根据会议主持人的意见,安排新闻单位参与相关议题的报道,并于会后草拟新闻稿,送办公室分管主任、主任审定后在有关媒体发布。 (七)会议材料存档。文秘科应将每次会议的会议记录连同会议材料、议题等材料集中存放,以备查阅,并于第二年完整归档。 四、会议纪律 (一)议题汇报单位无特殊情况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汇报。专业技术性较强的内容,且有必要向会议作出较详尽解释的,可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协助汇报。汇报应简明扼要,重点突出,着重汇报需经会议决定的事项。每一议题的汇报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0分钟。 (二)议题汇报单位不得在汇报中临时增加或更改内容,不得增加或更换议题材料(包括附件)。 (三)议题涉及的列席单位应安排正职列席会议。正职不能列席时,须向市政府秘书长请假,并委托副职列席。 (四)列席会议人员应按通知要求准时候会,不得迟到,经会务工作人员通知后方可进入会场,按席卡指定位置就座。该议题讨论结束后,与下一议题无关的人员应立即退出会场。 (五)与会人员应关闭通讯工具,集中精力开会,原则上不处理与会议无关的事务。 (六)与会人员应增强保密观念,严守会议秘密,未经会议同意或委托,不得擅自泄露或公布会议内容。 二○一一年一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