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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浙江省交通厅
【发文字号】 浙交复[2011]4号
【颁布时间】 2011-01-10
【实施时间】 2011-01-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025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浙江省交通厅关于湖嘉申线航道嘉兴段一期工程服务区等附属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

[接上页]
一、关于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初审意见的评价意见

  (一)设计单位编制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基本符合交通运输部相关规定的要求,设计文件和基础资料基本齐全,内容清晰,图表规范,设计深度基本达到了规定的要求。

  (二)咨询单位根据国家和相应的行业法规、规范、标准等,按照安全、适用、可靠、经济的原则,对本项目锚泊服务区的建设规模和主要技术指标进行了初审,所提交的初审意见内容较全面,基本达到了深度要求,但请补充结构稳定核算的内容。

  二、初步设计批复意见的执行情况

  施工图设计文件基本根据省发改委《关于湖嘉申线航道嘉兴段一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浙发改设计〔2007〕128号)要求执行。

  三、对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意见

  (一)服务区工程

  1.水工部分。

  (1)优化总平面布置。芦花荡服务区建议调整船舶停靠方式,取消东部锚泊位,优化港池中间突堤,加强l点处保护措施,确保船舶航行安全;嘉善服务区随着停泊船舶数量的增加再适时加大调头水域范围。

  (2)根据地质资料,进一步优化锚泊区护岸结构设计方案,在保证结构安全的前提下,降低工程造价。

  (3)优化疏浚工程的设计,尽可能减少土方量,并补充弃土方处理。

  (4)完善施工流程,补充护岸施工各阶段的注意事项和块石砼的施工技术要求,确保质量及安全。

  2.房建部分。

  (1)优化房屋结构设计,体现节能节约的要求

  (2)建议进一步优化总平面道路结构及毛面花岗石铺地广场做法,以节约工程造价。

  (3)优化机修间、厕所及垃圾站的平面设计。

  (4)核算港池大棚承载力是否符合要求,确保钢结构的安全使用。

  (二)标志标牌工程

  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核实标志标牌类型、数量及位置,并进一步复核版面设计内容。

  (三)信息化工程

  进一步细化、完善和深化施工图设计方案,达到工程招标要求。

  (四)绿化工程

  区分重点景观和一般景观,综合考虑降低造价及养护费用,在规模、布局、树种等方面作进一步优化、调整。

  (五)工程预算

  预算编制依据和方法正确。请设计单位根据审查意见,综合考虑降低造价,调整施工图预算,并说明服务区工程与初步设计相关概算的相差原因。

  请设计单位根据专家组意见和与会专家、代表的其他意见补充、修改、完善施工图设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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