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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杭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杭政办函[2011]6号
【颁布时间】 2011-01-07
【实施时间】 2011-01-0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026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外经贸局关于建立杭州市招商选资综合评价体系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接上页]
三、操作办法

  (一)成立机构。

  成立由佟桂莉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董祖德、市外经贸局局长李玲、市统计局局长屠辛庚任副组长,市外经贸局、统计局、科技局、财政局、劳动保障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安全监管局、审计局等单位分管领导任成员的杭州市招商选资综合评价体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并在市对外开放工作协调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外经贸局,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李玲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外经贸局副局长朱菁、市统计局副局长张立飞任办公室副主任。

  各区、县(市)和杭州经济开发区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推动建立招商选资综合评价体系。

  (二)数据采集和统计。

  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统计数据由各区、县(市)和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统计、财政、科技、劳动保障、国土资源、环保、安全监管等部门负责采集和统计,报本级外经贸部门汇总,经各责任单位审定后,于次年3月底前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包括本区域范围内招商选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统计报表和年度自评报告,“创新能力”项指标统计表推迟至6月份上报)。

  (三)综合分析和评价。

  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责任单位报送的材料,组织开展综合评价工作,并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最后评选出全市招商选资先进单位。

  1.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责任单位得分进行分组分类计算。综合质量、产业升级、创新能力、资源节约与环保、社会责任等5大类评价指标下设的分项指标,每项指标列小组第一名得5分,第二名得4分,以此类推,各分项指标得分相加即为每大类评价指标得分。投资环境评价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组织调查评价得出。

  2.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责任单位分组分类得分,提出综合质量、产业升级、创新能力、资源节约与环保、社会责任、投资环境等先进单位建议名单报市领导小组审定。

  (四)公布和表彰。

  对公布招商选资综合评价结果发文公布,对综合质量、产业升级、创新能力、资源节约与环保、社会责任等方面的先进单位在全市招商引资大会上予以表彰。

  四、工作职责

  (一)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各责任单位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统计数据的汇总、评价等综合工作;组织各有关单位对招商选资综合评价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

  (二)市统计局负责制定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统计报表;指导并依法监督各地的数据采集和统计工作。

  (三)市财政局、科技局、劳动保障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安全监管局、审计局负责对相关数据的采集进行指导、检查和督促,确保数据报送及时、准确。

  (四)各责任单位负责综合评价体系数据的采集、整理、汇总及报送工作,并负责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具体协调办法由各责任单位自行制定。

  五、其他

  (一)各有关部门和责任单位要加强沟通,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协商解决有关问题。

  (二)本办法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杭州市招商选资综合评价体系指标

  

  

序号

评价内容

评价指标

单位

数据来源

备注

1

综合

质量

新批3000万美元以上外资项目数

外经贸部门

 

2

实际利用外资增长率

%

外经贸部门

 

3

资金到位率

%

外经贸部门

 

4

鼓励(允许)类企业率

%

外经贸部门

 

5

出口销售收入占销售总收入比重

%

外经贸部门

 

6

就业增长率

%

外经贸部门

 

7

纳税增长率

%

外经贸部门

 

8

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参检率

%

外经贸部门

 

9

现存1000万美元以上外资项目数(年检数)

外经贸部门

 

10

实际利用外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

%

外经贸部门

统计部门

 

11

外商投资企业总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

%

统计部门

仅限规上工业企业

12

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额占当地进出口总额比重

%

外经贸部门

 

13

外资企业上缴税收占当地税收总额比重

%

外经贸部门

财政部门

 

14

世界500强实际投资项目(包括分支机构)的个数占当年引进总数的比重

%

外经贸部门

 

15

产业

升级

鼓励(允许)类行业实际利用外资额占实际利用外资总额比重

%

外经贸部门

 

16

农业实际利用外资额占实际利用外资总额比重

%

外经贸部门

 

 

17

服务业实际利用外资额占实际利用外资总额比重

%

外经贸部门

 

18

生产性服务业实际利用外资额占实际利用外资总额比重

%

外经贸部门

 

19

高新技术产业实际利用外资额占实际利用外资总额比重

%

外经贸部门

 

20

以民引外实际利用外资额占实际利用外资总额比重

%

外经贸部门

 

21

并购合同外资占合同外资总额的比重

%

外经贸部门

 

22

承接离岸服务外包合同执行额

万美元

外经贸部门

 

23

承接离岸服务外包合同执行额增长率

%

外经贸部门

 

24

创新

能力

高新技术企业数(市级及以上认定)

科技部门

 

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数

25

研发中心数(市级及以上认定)

科技部门

 

国家级研发中心数

26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数

外经贸部门、

科技部门

 

27

有科技活动的企业数

统计部门

仅限规上工业企业和限上服务业企业

28

科技活动人员数

统计部门

仅限规上工业企业和限上服务业企业

29

科技活动人员增长率

%

统计部门

仅限规上工业企业和限上服务业企业

30

有研发(r&d)活动的企业数

统计部门

仅限规上工业企业和限上服务业企业

31

研发(r&d)人员数

统计部门

仅限规上工业企业和限上服务业企业

32

研发(r&d)人员数增长率

%

统计部门

仅限规上工业企业和限上服务业企业

33

研发(r&d)项目数

统计部门

仅限规上工业企业和限上服务业企业

34

研发(r&d)经费总额

万元

统计部门

仅限规上工业企业和限上服务业企业

35

研发(r&d)经费总额增长率

%

统计部门

仅限规上工业企业和限上服务业企业

36

有新产品销售的企业数

统计部门

仅限规上工业企业和限上服务业企业

37

新产品开发项目数

统计部门

仅限规上工业企业和限上服务业企业

38

设立科技机构的企业数

统计部门

仅限规上工业企业和限上服务业企业

39

企业办科技机构数

统计部门

仅限规上工业企业和限上服务业企业

40

科技项目数

统计部门

仅限规上工业企业

41

专利申请数

统计部门

仅限规上工业企业

42

专利申请增长率

%

统计部门

仅限规上工业企业

43

发明专利授权数

统计部门

仅限规上工业企业

44

拥有发明专利数

统计部门

仅限规上工业企业

45

技术改造经费支出额

万元

企业填报

仅限规上工业企业

46

技术引进经费支出额

万元

统计部门

仅限规上工业企业

47

消化吸收经费支出额

万元

统计部门

仅限规上工业企业

48

资源节约与环保

楼宇招商实际利用外资额占实际利用外资总额比重

%

外经贸部门

 

49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

企业填报

仅限规上工业企业

50

工业用地投资强度

总投资额

万美元

企业填报

仅限规上工业企业和限上服务业企业

总用地面积

平方米

51

工业用地利润产出强度

利润总额

万元

企业填报

仅限规上工业企业和限上服务业企业

总用地面积

平方米

52

商业用地投资强度

总投资额

万美元

企业填报

仅限限上服务业企业

总用地面积

平方米

53

新设立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

%

环保部门

仅限规上工业企业

54

企业通过iso14000认证率

%

企业填报

仅限规上工业企业

55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

企业填报

仅限规上工业企业

56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

企业填报

仅限规上工业企业

57

社会

责任

规上工业和限上服务业企业就业人数占当地规上工业和限上服务业企业吸纳就业总人数比重

%

统计部门

外经贸部门

 

58

在岗职工人均工资额

元/年

统计部门

 

59

在岗职工人均工资增长率

%

统计部门

 

60

培训经费支出额

元/年

企业填报

仅限规上工业企业

61

社保覆盖率

参保人员数

企业填报

仅限规上工业企业

企业在职人员数

62

向社会捐赠支出额

万元

企业填报

仅限规上工业企业

63

每亿元工业销售产值的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

安全监管

部门

 


  注:1.本指标体系中的评价对象均为外商投资企业。

  2.本指标体系中统计部门填报的数据以市统计快报数据为最后确认依据。

  3.本指标体系中的时期指标如无特别说明,均以年为单位,即为本年发生数;时点指标均为年末数。

  4.相关具体指标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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