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陕发改基础〔2011〕15号关于灞桥湾子村至临潼东安村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西安市发展改革委: 《关于上报纺织城至临潼二级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市发改字〔2010〕126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区域路网结构,提升公路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促进县域经济、区域旅游业和特色产业发展,更好地服务西安国际化大都市建设,同意建设灞桥湾子村至临潼东安村公路。 二、路线起自灞桥区湾子村,与西安市东三环相接,经北大康村、南枝村、马什字村、新街、东侯村、徐家园、三阳院、仁宗庙、麻街止于临潼区东安村,与临潼区规划的烽火大道相接,全长81.6公里。同步建设蓝田工业园区和农业产业示范基地连接线约8公里。 三、全线(含连接线)按照二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其中,上、下白鹿塬展线段,设计速度采用40公里/小时,上塬段路基宽度采用12米,下塬段路基宽度采用10米;白鹿塬塬面段、灞河河谷至徐家园段及连接线,设计速度采用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采用12米;徐家园至终点段设计速度采用4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采用8.5米。全线桥涵设计汽车荷载采用公路-ⅱ级,其它各项技术指标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执行。 四、该项目按照政府还贷收费公路性质由西安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实施。工程投资估算7.4亿元,建设资金由西安市筹措和申请银行贷款解决。 请据此开展初步设计阶段工作,做好路线终点与骊山景区和规划路网的衔接,优化好困难路段路线方案,抓紧完善各项开工准备工作,确保2012年8月完成工程建设和交工验收等工作。 附件:招标投标事项核准意见 二○一一年一月六日 附件: 招标投标事项核准意见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陕西省相关法规规章,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