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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宝鸡隆科机床有限公司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宝鸡市发改委: 你委《关于请求审批宝鸡市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宝发改字〔2010〕621、662、856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市宝鸡隆科机床有限公司等三个国有工矿企业进行棚户区改造,现将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宝鸡隆科机床有限公司棚户区改造项目 1、改造面积15315平方米,其中,职工安置房建筑面积14400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建筑面积915平方米,安置职工288户。 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其中道路面积14600平方米,给水管道1275米,排水管道858米,热力管道1316米,燃气管道1912米,绿化2400平方米。 2、项目总投资215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828万元(安置住房1296万元、基础设施402万元、公共配套设施13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27万元、预备费97万元。 3、项目资金来源:安置住房建设资金主要由企业职工承担,基础设施建设等费用主要由企业筹措,同时申请国家投资补助。 二、陕西铅铜山矿业有限公司棚户区改造项目 1、改造面积11420平方米,其中,职工安置房建筑面积11000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建筑面积420平方米,安置职工200户。 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其中道路面积5496平方米,给水管道2166米,排水管道1423米,热力管道1511米,绿化4624平方米。 2、项目总投资160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366万元(安置住房966万元、基础设施342万元、公共配套设施5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66万元、预备费71万元。 3、项目资金来源:安置住房建设资金主要由企业职工承担,基础设施建设等费用主要由企业筹措,同时申请国家投资补助。 三、陕西省军工(集团)陕铜有限责任公司棚户区改造项目 1、改造面积6107平方米,其中,职工安置房建筑面积5724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建筑面积383平方米,安置职工110户。 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其中道路面积7600平方米,给水管道633米,排水管道457米,热力管道799米,挡墙523米,绿化2058平方米。 2、项目总投资100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59万元(安置住房531万元、基础设施303万元、公共配套设施2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3万元、预备费44万元。 3、项目资金来源:安置住房建设资金主要由企业职工承担,基础设施建设等费用主要由企业筹措,同时申请国家投资补助。 请据此抓紧做好项目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争取尽快开工建设。 附件:1、宝鸡隆科机床有限公司棚户区改造工程招标实施方案核准意见; 2、陕西铅铜山矿业有限公司棚户区改造工程招标实施方案核准意见; 3、陕西省军工(集团)陕铜有限责任公司棚户区改造工程招标实施方案核准意见。 二○一一年一月六日 附件1: 陕西铅铜山矿业有限公司棚户区改造工程招标实施方案核准意见
注:核准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不予核准”。 附件2: 宝鸡隆科机床有限公司棚户区改造工程招标实施方案核准意见
注:核准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不予核准”。 附件3: 陕西省军工(集团)陕铜有限责任公司棚户区改造工程招标实施方案核准意见
注:核准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不予核准”。 九冶新城北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招标 实施方案核准意见
注:核准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不予核准”。 商州区水泥厂棚户区改造项目招标 实施方案核准意见
注:核准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不予核准”。 洛南县兑山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棚户区改造 项目招标实施方案核准意见
注:核准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不予核准”。 商南铬镁材料有限公司棚户区改造项目 招标实施方案核准意见
注:核准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不予核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