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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冀发改基础[2011]18号
【颁布时间】 2011-01-06
【实施时间】 2011-01-0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028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荣乌高速公路徐水互通连接线延长段(津保北线—G107)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荣乌高速公路徐水互通连接线延长段(津保北线-g107)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冀发改基础〔2011〕18号)


  

  保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上报荣乌高速公路徐水互通连接线延长段(津保北线-g107)建设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保发改交能〔2010〕786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荣乌高速公路徐水互通连接线延长段(津保北线-g107)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意见》(冀交函规〔2010〕665号),省工程咨询研究院《关于荣乌高速公路徐水互通连接线延长段(津保北线-g107)建设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估意见》(冀咨项目评审二〔2010〕557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项目路线起自京港澳高速徐水互通西侧与津保北线交叉处,经小新安、北孤庄营、中孤庄营,终于荣乌高速徐水互通连接线与107国道交叉处,并与该连接线顺接,路线全长4公里。

  

  二、同意项目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5米。全线桥涵与路基同宽,汽车荷载为公路--ii级。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面层,各结构层厚度通过计算后确定。其它技术指标按原交通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2003)执行。

  

  三、项目估算投资5038万元,项目所需资金由荣乌高速项目法人和徐水县政府筹措解决。

  

  四、下阶段要进一步优化平纵面线型、交叉工程等建设方案,落实建设资金等各项建设条件,并严格控制工程造价。

  

  
二○一一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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