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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鸡西市政府
【发文字号】 鸡政办发[2011]1号
【颁布时间】 2011-01-06
【实施时间】 2011-01-0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029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鸡西市专项整治客运市场非法营运车辆百日会战方案的通知


  

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鸡西市专项整治客运市场非法营运车辆百日会战方案的通知

  (鸡政办发〔2011〕1号)


  

  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鸡西市专项整治客运市场非法营运车辆百日会战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一月六日

  


  
鸡西市专项整治客运市场非法营运车辆百日会战方案

  


  为维护全市客运市场正常经营秩序,保障合法经营者和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2011年“春运”工作营造安全、有序的旅客运输环境,决定在全市开展专项整治客运市场非法营运车辆百日会战,为做好此项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依法监管”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客运市场秩序监管,加大对非法营运车辆及其他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打击力度,推进全市交通客运综合整治工作,为我市“三优”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创造优质、高效的道路旅客运输环境。

  

  二、主要任务

  

  打击火车站前、客运站前等重点区域喊客、拉客、揽客、倒客等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违法人员和客运市场欺行霸市、垄断市场、强迫交易、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团伙;清理无路权车、非法营运车、驻点营运的异地出租汽车;治理火车站前、客运站前等重点区域车辆乱停乱放、招揽他人同乘等违章违规行为;整治出租汽车、客运班车违价行为。

  

  三、会战时间

  

  2011年1月10日至4月20日。

  

  四、责任分工

  

  (一)交通运输部门重点负责对“黑车”等非法营运车辆及火车站前、客运站前等重点区域招揽他人同乘,以及其他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并依法予以上限处罚,做好2011年“春运”工作组织及客运企业、客运站的安全教育及监管工作。

  

  (二)交警部门重点负责查处无路权车辆,治理火车站前、客运站前等重点区域车辆乱停乱放行为,做好客运企业、客运站的安全教育及监管工作,严厉打击客运车辆超员超速行为。

  

  (三)治安及刑警部门主要负责清理重点区域喊客、拉客、揽客、倒客等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违法人员,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组织、垄断“黑车”非法营运和扰乱客运市场秩序的涉黑犯罪团伙;打击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暴力抗法以及围堵国家机关、干扰国家机关正常工作秩序等行为,保障执法人员人身安全及合法权益;做好“春运”期间客、货运输场站等重点场所的治安管控工作。

  

  (四)物价部门重点负责客运市场运价监管工作,理顺出租车运价,对违价的出租车及其他客运车辆经营者予以从重处罚。

  

  (五)监察部门负责严肃查处私养“黑车”、充当违法违规经营“保护伞”的公务人员。

  

  (六)新闻单位负责专项整治会战宣传教育工作,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专项整治会战顺利开展,成立市专项整治客运市场非法营运车辆百日会战领导小组。

  

  组 长:王广跃(副市长)

  

  副组长:赵忠孝(市政府副秘书长)

  

  鞠大忠(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 强(市公安局副局长、市交警支队支队长)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东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王晓军(密山市副市长)

  

  王崇贤(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朱春山(市监察局副局长)

  

  刘福生(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处长)

  

  李志伟(鸡东县副县长)

  

  李国良(市物价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项小明(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副支队长)

  

  赵伟男(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

  

  唐力军(虎林市副市长)

  

  顾洪涛(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等日常工作,主任由刘福生兼任。办公地点设在市交通运输局。联系人:王宇栋,联系电话:2653899。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落实。此次专项整治会战分为鸡西市区、密山市、虎林市、鸡东县四个区域,鸡西市区专项整治会战工作由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和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共同组织实施;县(市)专项整治会战工作由县(市)政府组织实施。县(市)政府、各相关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迅速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细化责任措施,认真组织实施,坚决杜绝推诿扯皮、缺位漏项、弄虚作假等行为。县(市)政府、各相关部门于2011年1月10日前将工作方案及组织机构、联系方式报市专项整治客运市场非法营运车辆百日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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