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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六、严肃春运纪律,加强统计宣传 各地、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春运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负责春运的联络、协调、宣传、统计、信息收集,接收和处理投诉。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春运统计和信息报送工作,并严格执行春运信息报送纪律。省公路局负责报送《2011年春运道路旅客运输统计表》中公路畅通情况和重要工作;省运管局负责报送《2011年春运道路旅客运输统计表》;省港航局负责报送《2011年春运水路旅客运输统计表》;省机场管理局负责报送《2011年春运民航旅客运输统计表》。各单位每日上午10时前将前一天统计表报送部里相关司局和厅春运办。春运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旅客压站压港、道路封闭等情况,按照《浙江省交通行业事故及险情报告办法》等规定及时上报。道路客运企业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事故,按照部《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统计制度》规定报送。城市公交各项统计数据和运行情况按要求由省公交协会报送厅春运办。 春运期间,各地交通主管部门一方面要积极配合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利用各种传媒手段,宣传交通建设成果在春运中发挥的巨大作用,宣传春节运输方案和有关政策规定,宣传春运中各项便民措施,及时通报春运进展情况;另一方面要通过印制安全手册、出行指南等宣传材料,广泛宣传安全注意事项,向社会公布出行信息。 各市交通局(委)、城市公交主管部门和省公路局、港航局、运管局、机场管理局春运领导机构名单及值班电话请于1月12日前报厅春运办,春运总结请于春运结束后3日内报厅春运办。联系电话:工作时间0571-87810924(传真电话)、87809377;节假日0571-87809518、87800684(传真)。 附件:1. 2011年春运道路旅客运输统计表 2.2011年春运水路旅客运输统计表 3.2011年春运民航旅客运输统计表 二○一一年一月五日 附件1 2011年春运道路旅客运输统计表 单位: 统计时间:月 日 联系人:联系电话:
注:1、此表每日上午10时前,省运管局报送部道路运输司,同时抄报省厅春运办;省公路局抄报省厅春运办。 2、部道路运输司传真电话:(010)65292742;春节期间传真电话:(010)65292534。省厅春运办传真电话:87810924,春节期间电话:87809518,传真:87800684。 附件2 2011年春运水路旅客运输统计表 单位: 统计时间:月 日 联系人:联系电话:
注:1、此表每日上午10时前,省港航局报送部水运司,同时抄报省厅春运办。 2、部水运司传真电话:(010)65292534。省厅春运办传真电话:87810924,春节期间电话:87809518,传真:87800684。 附件3 2011年春运民航旅客运输统计表 单位: 统计时间:月 日 联系人:联系电话:
注:1、此表每日上午10时前,省机场管理局抄报省厅春运办。 2、省厅春运办传真电话:87810924,春节期间电话:87809518,传真:8780068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