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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贵州省林业厅
【发文字号】 黔林发电[2011]2号
【颁布时间】 2011-01-05
【实施时间】 2011-01-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030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贵州省林业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低温凝冻天气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接上页]


  七、加大督促检查力度

  

  省林业厅领导班子成员将按分片联系林业工作的职责分工,带队深入各市州地督查低温凝冻天气应对工作的开展情况。各市州地和县级林业主管部门也要组织督查组深入基层一线督查各项应对措施的落实情况,对于落实不力、应付了事、敷衍塞责的基层林业单位,要抽调精干人员,督促和帮助整改落实到位。

  

  八、做好值班安排和加强信息报送

  

  在低温凝冻灾害期间,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各单位要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记录,对辖区发生的林业重大紧急情况要及时向本单位领导报告。接到报告后,单位领导要及时采取果断措施处置,避免影响扩大和事态升级。

  

  按照国家林业局,省委、省政府政务信息的采用要求,省林业厅将各地低温凝冻天气应对工作的开展情况和灾后恢复重建作为近期政务信息采用的重点。为此,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各单位和各部门在低温凝冻灾害期间,要密切注意灾情的发展动态,按照政务信息采用的要求,将本地、本单位和本部门林业最新受灾情况、采取的措施、存在的困难和建议,以及先进经验、事迹等内容认真收集和总结,及时报送高质量的林业政务信息,为领导科学实施防灾减灾决策提供准确依据。

  

  九、其他要求

  

  在低温凝冻灾害期间,各市(州、地)、县(市、区、特区)林业(绿化)局和厅机关各部门应尽量避免召开大型会议,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召开的,相关市(州、地)、县(市、区、特区)林业(绿化)局须经当地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厅机关各部门经厅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召开。

  

  
贵州省林业厅

  2011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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