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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淮南市政府
【发文字号】 淮府[2011]2号
【颁布时间】 2011-01-04
【实施时间】 2011-01-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032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市财政局等4家单位的通报


  

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市财政局等4家单位的通报

  (淮府〔2011〕2号)


  

  凤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10年,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人民银行淮南市中心支行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克服各种减收因素的影响,保持了财政收入平稳较快增长。全年组织财政收入106.08亿元,增长41.4%,创近年来历史最高水平,为全市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十一五”的完美收官作出了积极贡献。为此,市政府决定对上述4家单位给予奖励并通报表彰。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也是促进经济全面回升的攻坚之年,希望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人民银行淮南市中心支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及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八届十三次全会的总体部署,努力完成明年各项目标任务,为确保“十二五”开好局再立新功。

  

  
二0一一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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