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环境保护部
【发文字号】 环境保护部公告2010年第102号
【颁布时间】 2010-12-30
【实施时间】 2010-12-3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038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环境保护部公告2010年第102号--关于批准和重新核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有关事项(2010年第十一批)的公告


  

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0年第102号)


  

  
关于批准和重新核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有关事项(2010年第十一批)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6号,以下简称《资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部对申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以下简称“资质”)的单位进行了审查,并对部分环评机构的资质条件进行了抽查。现将资质批准和重新核定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以下七家单位乙级资质(评价范围详见附件一):

  

  (一)石家庄常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二)阿拉善盟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三)安徽显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四)厦门嵩湖环境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五)四川勤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六)昆明阳光恒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七)新疆净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二、批准以下十一家单位资质中的评价范围调整(调整的评价范围详见附件一):

  

  (一)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

  

  (二)河北鑫旺工程建设服务有限公司

  

  (三)吉林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四)孝感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五)湖南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六)南宁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七)四川省工业环境监测研究院

  

  (八)四川省核工业地质局分析测试中心

  

  (九)中国轻工业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十)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十一)陕西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

  

  三、批准以下三家单位资质中的机构名称变更(变更后的机构名称详见附件一):

  

  (一)山东省冶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二)荆门市环境保护研究所

  

  (三)云南华昆工程技术股份公司

  

  四、批准以下29家单位资质延续(延续的评价范围详见附件一):

  

  (一)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

  

  (二)北京飞燕石化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三)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北电力设计院工程有限公司

  

  (四)轻工业环境保护研究所

  

  (五)中海石油研究中心

  

  (六)北京永新环保有限公司

  

  (七)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

  

  (八)北京嘉和绿洲环保技术投资有限公司

  

  (九)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

  

  (十)辽宁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十一)大连理工大学

  

  (十二)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

  

  (十三)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

  

  (十四)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十五)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十六)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

  

  (十七)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十八)珠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

  

  (十九)佛山科学技术学院

  

  (二十)广西泰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十一)中煤国际工程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

  

  (二十二)中国水电顾问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

  

  (二十三)中国水电顾问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

  

  (二十四)中国轻工业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二十五)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二十六)陕西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

  

  (二十七)西安地质矿产研究所

  

  (二十八)中铁第一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二十九)宁夏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五、同意以下九家单位资质中的法定代表人和住所变更:

  

  (一)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地球物理勘查院

  

  (二)内蒙古绿洁环保有限公司

  

  (三)哈尔滨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四)无锡市锡山区环境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五)临沂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六)安阳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七)武汉工程大学

  

  (八)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

  

  (九)陕西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

  

  六、经抽查,因现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数量不符合相应资质条件,根据《资质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对以下两家单位资质中的评价范围予以重新核定(重新核定的评价范围情况详见附件二):

  

  (一)中海石油研究中心

  

  (二)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请上述第一至六项中的单位于60日内,到指定领证地点领取资质证书,其中第一、三项中的单位应在领取资质证书前,办理环境影响评价专职技术人员岗位证书变更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登记手续;第二至六项中的单位应在领证时携带原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上述第二至六项中的单位原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其缩印件同时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领证地点: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资质管理与培训部(北京安外北苑大羊坊8号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2号楼3层中段评估中心受理办公室)

  

  联系人:孙淑兰 刘金洁 闫如松

  

  联系电话:(010)84915326, 84922788

  

  附件:1.各单位批准的评价范围及变更后的机构名称等情况

  

  2.各单位重新核定的资质情况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1

  各单位批准的评价范围及变更后的机构名称等情况

  

  

序号

机构名称

资质证书编号

批准的评价范围

批准变更后的机构名称

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范围

环境影响报告表评价范围

1

石家庄常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国环评证乙字第1250号

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2

阿拉善盟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国环评证乙字第1431号

化工石化医药

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3

安徽显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国环评证乙字第2132号

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4

厦门嵩湖环境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国环评证乙字第2236号

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5

四川勤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国环评证乙字第3247号

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6

昆明阳光恒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国环评证乙字第3435号

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7

新疆净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国环评证乙字第4019号

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8

河北鑫旺工程建设服务有限公司

国环评证乙字第1239号

增加采掘和社会区域类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范围

/

9

吉林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国环评证乙字第1606号

增加农林水利类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范围

/

10

孝感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国环评证乙字第2623号

增加轻工纺织化纤和社会区域类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范围

/

11

湖南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国环评证乙字第2732号

增加冶金机电类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范围

/

12

南宁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国环评证乙字第2911号

增加轻工纺织化纤和冶金机电类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范围

/

13

四川省工业环境监测研究院

国环评证乙字第3211号

增加社会区域类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范围

/

14

四川省核工业地质局分析测试中心

国环评证乙字第3228号

增加采掘类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范围

/

15

山东省冶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国环评证乙字第2407号

/

山东省冶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16

荆门市环境保护研究所

国环评证乙字第2609号

/

荆门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17

云南华昆工程技术股份公司

国环评证乙字第3413号

/

昆明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股份公司

18

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

国环评证甲字第1003号

甲级-建材火电、社会区域;乙级-冶金机电

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19

北京飞燕石化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国环评证甲字第 1010号

甲级-化工石化医药、交通运输;乙级-采掘、社会区域

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20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北电力设计院工程有限公司

国环评证甲字第 1018号

甲级-建材火电、输变电及广电通讯

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特殊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21

轻工业环境保护研究所

国环评证甲字第 1028号

甲级-轻工纺织化纤、社会区域;乙级-化工石化医药、冶金机电

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22

中海石油研究中心

国环评证甲字第1031号

甲级-海洋工程

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23

北京永新环保有限公司

国环评证甲字第 1045号

甲级-交通运输、社会区域

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24

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

国环评证甲字第 1050号

甲级-冶金机电、输变电及广电通讯;乙级-化工石化医药、社会区域

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特殊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25

北京嘉和绿洲环保技术投资有限公司

国环评证甲字第 1051号

甲级-化工石化医药、建材火电;乙级-交通运输

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26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

国环评证甲字第1106号

甲级-交通运输、社会区域;乙级-冶金机电

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27

辽宁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国环评证甲字第1503号

甲级-轻工纺织化纤、化工石化医药、冶金机电、建材火电、社会区域;乙级-农林水利、交通运输

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28

大连理工大学

国环评证甲字第 1505号

甲级-建材火电、交通运输;乙级-化工石化医药、冶金机电、社会区域

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29

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

国环评证乙字第 1626号

交通运输、社会区域

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30

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

国环评证甲字第 1812号

甲级-农林水利、社会区域、海洋工程;乙级-交通运输、输变电及广电通讯

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特殊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31

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国环评证甲字第 2202号

甲级-化工石化医药、冶金机电、建材火电、交通运输、社会区域;乙级-轻工纺织化纤、海洋工程

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特殊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32

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国环评证甲字第2303号

甲级-化工石化医药、冶金机电、建材火电、农林水利、交通运输、社会区域;乙级-轻工纺织化纤、采掘

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33

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

国环评证甲字第2402号

甲级-轻工纺织化纤、化工石化医药、冶金机电、建材火电、采掘、交通运输、社会区域;乙级-农林水利

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特殊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34

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国环评证甲字第2802号

甲级-冶金机电、交通运输、社会区域;乙级-轻工纺织化纤、化工石化医药、建材火电、农林水利

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特殊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35

珠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

国环评证甲字第2805号

甲级-农林水利、交通运输、社会区域

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36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

国环评证乙字第 2859号

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37

广西泰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国环评证甲字第2901号

甲级-建材火电、农林水利、输变电及广电通讯;乙级-社会区域

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特殊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38

中煤国际工程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

国环评证甲字第3105号

甲级-农林水利、采掘、交通运输;乙级-冶金机电、社会区域

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39

中国水电顾问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

国环评证甲字第 3402号

甲级-农林水利;乙级-社会区域

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40

中国水电顾问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

国环评证甲字第3603号

甲级-农林水利;乙级-社会区域

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41

中国轻工业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国环评证甲字第3605号

甲级-轻工纺织化纤;乙级-化工石化医药、冶金机电、社会区域

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42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国环评证甲字第3606号

甲级-冶金机电、社会区域;乙级-轻工纺织化纤、化工石化医药

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43

陕西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

国环评证甲字第3607号

甲级-轻工纺织化纤、化工石化医药、交通运输、社会区域;乙级-冶金机电、采掘

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特殊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44

西安地质矿产研究所

国环评证甲字第3610号

甲级-化工石化医药、冶金机电、采掘、社会区域;乙级-建材火电、交通运输

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45

中铁第一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国环评证甲字第3611号

甲级-交通运输;乙级-社会区域

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46

宁夏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国环评证甲字第3801号

甲级-化工石化医药、建材火电;乙级-冶金机电、社会区域

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附件2

  各单位重新核定的资质情况

  

  

序号

单位名称

资质证书编号

重新核定的评价范围

1

中海石油研究中心

国环评证甲字
第1031号

取消采掘类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范围

2

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国环评证甲字
第 2202号

轻工纺织化纤类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范围由甲级降为乙级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