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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保监中介[2010]1613号
【颁布时间】 2010-12-28
【实施时间】 2010-12-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045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海中盈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设立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海中盈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设立的批复

  (保监中介〔2010〕1613号)


  

  上海中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俊佳服饰有限公司、上海新炬高新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伯馥(上海)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你们提交的上海中盈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设立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设立上海中盈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二、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其中,上海中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资350万元,出资比例为35%;上海俊佳服饰有限公司出资300万元,出资比例为30%;上海新炬高新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出资200万元,出资比例为20%;伯馥(上海)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出资150万元,出资比例为15%。

  

  三、公司业务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辖区(不含港、澳、台)。

  

  四、公司住所:上海市徐汇区衡山路922号建汇大厦26楼c座。

  

  五、公司可经营下列业务:

  

  (一) 为投保人拟订投保方案、选择保险人、办理投保手续;

  

  (二) 协助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进行索赔;

  

  (三) 再保险经纪业务;

  

  (四) 为委托人提供防灾、防损或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咨询服务;

  

  (五) 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六、核准俞侃敏的董事长任职资格,核准虞翔的总经理任职资格。

  

  七、你们须注销原上海中盈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的《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并持本批复及中国保监会颁发的《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工商登记手续,方可开业。

  

  八、公司应依法经营,并执行中国保监会的有关政策,相关内容可登录中国保监会网站查询。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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