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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颁布时间】 2010-12-15
【实施时间】 2010-12-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065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中国海事局关于全面做好“两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加强新闻宣传工作,针对可能出现的灾害性天气和冬季安全监管工作的特点,积极策划,把握重点,运用各类媒体资源,特别是网络媒体资源,及时宣传反映海事在保安全、保畅通、保人民群众安全出行方面的工作动态,扩大海事的社会认知度,注意加强把握网络舆情动态。

  组织安排好春节期间关心慰问工作,要走访慰问坚守在一线的海事职工、本单位在外交流干部职工、离退休老同志、生活困难职工及其他有实际困难的职工,切实解决群众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确保广大职工度过一个愉快祥和的春节。

  三、加强“两节”及春运期间的值班,及时报送相关信息。

  “两节”及春运期间,各局要在各关键岗位安排专人值班,领导同志要在岗带班,及时掌握辖区的水上安全情况,及时掌握各类灾害性气象信息和地方政府的要求和需求,保持政令畅通,做好上传下达,遇到重大情况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请各局于2011年1月15日前将本局“两节”及春运期间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方案以书面形式上报部海事局(电子版请发联系人内网信箱),主要内容应包括:组织保障、预案制定及落实情况,值班人员安排,新闻宣传方案以及拟投入的船舶、车辆、人员数量等情况。

  联系人:董瑜芳

  联系电话:010-65292685

  传真:010-65292882;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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