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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邯郸市政府
【发文字号】 邯郸市人民政府令第135号
【颁布时间】 2010-12-22
【实施时间】 2010-12-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072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邯郸市军人抚恤优待实施办法>等十六部规章的决定

[接上页]


  一、第五第、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五条中的“贸易行政主管部门”改为“商务部门”。

  

  二、删除第六条第二款中的“并在指定的猪肉市场定点经营,场外的生猪产品交易一律予以取缔”。

  

  三、删除第十三条第(三)项。

  

  四、将第十五条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五、删除第十七条。

  

  
邯郸市人民防空通信管理规定修正案

  


  一、将第三十三条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二、删除第三十四条。

  

  
邯郸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行政处罚

  办法修正案

  


  一、删除第二十八条。

  

  二、将第二十九条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邯郸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实施办法

  修正案

  


  第六十四条  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邯郸市殡葬管理实施办法修正案

  


  一、第四十二条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二、删除第四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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