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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浙江省交通厅
【发文字号】 浙交[2010]296号
【颁布时间】 2010-12-31
【实施时间】 2010-12-3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077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浙江省交通厅关于全省公路迎“国检”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

[接上页]
(二)查漏补缺,抓紧扫尾,全力解决各项迎“国检”难题。强化对路况较差局部路段的重点处治,紧紧把握“国检”路面平整度和破损度这两个关键点,加强养护工程实施和公路沿线整治,提升路况水平。针对个别工程主体完成后剩下少量的沿线附属设施的项目,抓紧时间完成相应的附属工程,及时做好扫尾工作。对部分进展滞后的重点建设项目,如104国道嵊州段,交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全面落实标化工地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做到规范管理和文明施工,能够在“国检”前完工的,尽早完工。

  (三)保持常态,巩固成果,着力做好小修保养竞赛月和路政重点整治专项活动。在做好正常公路养护和路政管理的基础上,要针对高速公路计重收费后普通公路超限车辆增加、2011年春运及雨季影响,有针对性地采取应对措施,切实加强公路小修保养和路政重点整治工作。特别是在2011年3月份要对国省道桥头跳车现象作一次突击修复,有条件的可将2011年路面大中修工程计划提前实施,并计划2011年年初在全省组织一次全省迎“国检”小修保养竞赛月活动,3月份再组织开展路政重点整治专项活动,确保全省迎“国检”任务全面完成。

  (四)规范管理,提高质量,组织各市进行模拟检查。各市要切实加强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完善制度,提高内业资料管理规范化水平,确保达到“国检”内业资料“不扣分”的目标。春运一结束,省厅将组织全省各市迎“国检”模拟检查,检查方案参照“国检”方案,11个市互相交叉检查,由各市交通局主要负责人带队。通过模拟检查,各市相互学习,相互借鉴,进一步促进和完善内业资料、制度建设等工作,熟悉和掌握“国检”评分标准,认真“补课”,查找不足,把迎检工作具体落实到公路管养一线。

  (五)加大宣传,形成合力,继续营造良好的迎“国检”舆论氛围。各市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争取社会各界的广泛理解和支持。充分利用各新闻媒介积极宣传本地迎检工作进展和交通工作的巨大成就,使社会各界了解、关心、支持迎“国检”工作和我省交通事业,为迎“国检”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联系人:李飞泉,0571-87810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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