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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陕发改运行[2010]2159号
【颁布时间】 2010-12-31
【实施时间】 2010-12-3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079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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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强化协调配合,形成春运合力

  春运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影响范围大,需要省级各有关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各运输部门的密切配合。一是地方政府和运输部门要建立沟通渠道,在客流量及运力发生较大变化和调整时要互相通报,以便采取联动措施,及时做好旅客接转疏运;二是运输部门之间要加强协作,互相支持,充分发挥综合运输能力,满足旅客出行需要;三是公安和交通运输部门要密切协作,出现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共同采取措施,全力保证道路畅通。采取较长时间交通管制时,要及时发出通告,尽量不封路、少封路。必须封路的,要尽量缩短管制距离、缩小管制区域,减少恶劣天气对车辆通行的影响。各地要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特别是社会组织和志愿服务人员的作用,调动其参与春运工作的积极性,共同做好2011年的春运工作。

  六、提高服务质量,营造和谐春运氛围

  各相关部门和企业要牢固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的理念,创新服务方式,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各运输部门和企业要创造条件,延长服务时间,提供新型售票服务,方便旅客购票。对相对集中的进城务工人员、学生等旅客要组织团体订票和上门送票服务。要坚决打击“拉客”、“宰客”、“倒客”、倒卖车票、欺行霸市等非法活动,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运输企业要提高运输正点率,对延误的车船、航班要及时进行信息发布。各市要加强价格和收费管理,坚决制止乱涨价、乱收费、乱罚款行为。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有序流动的引导,配合运输部门做好有关服务工作。各级工会组织要积极开展进城务工人员平安返乡活动。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和合作,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向导和监督作用,大力宣传春运的有关政策和措施,及时发布春运动态,为旅客出行提供方便。各市(区)、各部门要及时掌握和反映春运动态和信息,遇有重大问题立即报告。春运工作结束后,要对本地区、本部门的春运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于2011年3月6日前书面报省春运办。

  联系人:程强松 电话:029-87292450 13991185656

  

  附件:陕西省春运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

  
陕西省春运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洪 峰省委常委、副省长

  副组长:李明远省政府副秘书长

  蔡少林省发改委副主任

  成 员:薛 宇省发改委运行调节办主任

  王虹安省工信厅副厅长

  李永民省交通厅副厅长

  张 恒省公安厅副厅长

  史新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李保存省民政厅副厅长

  徐明正省旅游局副局长

  张高计省工商局副局长

  国 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汪亚平西安铁路局局长

  朱 力西部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柴多山民航西北管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发改委,蔡少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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