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青环发[2010]128号
【颁布时间】 2010-12-29
【实施时间】 2010-12-2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092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青岛市环保局、青岛市公安局关于开展冬季机动车排气污染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青岛市环保局、青岛市公安局关于开展冬季机动车排气污染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青环发[2010]128号)


  

  各区市环保局,公安(分)局:

  为进一步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改善我市空气质量,保障市民身体健康。按照《青岛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和全市“汽车尾气污染防治大行动”工作要求,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决定自2011年1月起,在全市联合开展冬季机动车排气污染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区市环保、公安交警部门要密切配合,迅速行动,自2011年1月4日起在全市开展机动车排气污染联合路查路检,重点查处未参加环保检验、无环保标志和冒黑烟上路行驶的机动车。

  二、各区市环保、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大联合路查的频次,每周不少于2次。在非高峰时段增设路查岗,加强联合路查执法力量,做好联合路查情况记录,每周一分别向市环保、公安交警部门书面报送上周工作开展情况。

  三、各区市环保部门在开展冬季机动车排气污染专项整治行动中,要采取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广播、网络和报刊等新闻媒体对路检路查情况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对违法车辆及单位进行曝光。

  

  
青岛市环保局

  青岛市公安局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