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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冀发改能源[2010]1972号
【颁布时间】 2010-12-28
【实施时间】 2010-12-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101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唐山曹妃甸新区热电联产规划的批复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唐山曹妃甸新区热电联产规划的批复

  (冀发改能源〔2010〕1972号)


  

  唐山市曹妃甸新区经济发展局:

  

  报来的《唐山市曹妃甸新区经济发展局关于报送曹妃甸新区(唐海与曹妃甸新城)热电联产规划(2010-2020年)的请示》(唐曹新管经发文〔2010〕39号)收悉。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建设部关于印发热电联产和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发改能源〔2007〕141号)要求,根据河北省工程咨询研究院对《唐山曹妃甸新区(唐海县与曹妃甸新城)热电联产规划(2010-2020年)》的审查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局上报的《曹妃甸新区(唐海与曹妃甸新城)热电联产规划(2010-2020)》。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供热区域和规划年份

  

  本规划编制范围为唐海县中心城区、曹妃甸新城及曹妃甸新区(唐海)临港工业聚居区。本规划现状年份为2009年,近期2015年,远期2020年。

  

  二、热负荷

  

  唐海县中心城区现状采暖面积565.19万平方米,近期集中供热面积831.83万平方米、热负荷382.1兆瓦,远期1225.17万平方米、热负荷545.03兆瓦;曹妃甸新城现状采暖面积339.02万平方米,近期集中供热面积821.05万平方米、热负荷358兆瓦,远期2090.67万平方米、热负荷940.73兆瓦;临港产业聚居区现状采暖29.56万平方米,近期集中供热面积194.08万平方米、热负荷121.27兆瓦,远期1074.07万平方米、热负荷633.45兆瓦。

  

  唐海县现状工业用汽量为12吨/小时,根据《唐海县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年)》,城区经济发展不再考虑建设污染重、耗能大的工业项目,中远期不考虑工业热负荷。临港工业聚居区现状无工业负荷,近期115吨/小时,远期160吨/小时。

  

  三、热源点布局

  

  目前,唐海县西区锅炉房、北区锅炉房、东区锅炉房和南区锅炉房为唐海县集中供热热源,供热面积340万平方米;曹妃甸新城和临港产业聚居区暂无集中供热。

  

  近期规划在曹妃甸临港工业聚居区建设2台35万千瓦燃煤供热机组为区域集中供热热源,拆除唐海县中心城区东区锅炉房及其他分散小锅炉66台后,剩余热水锅炉规模为202兆瓦;远期新增加热水锅炉66兆瓦作为调峰热源。

  

  四、请你市按照《唐山曹妃甸新区(唐海与曹妃甸新城)热电联产规划(2010~2020)》,加快热电联产规划的配套热网建设,负责落实热网建设项目法人,加快热网项目前期工作,做到热网与热源点建设同步。

  

  五、请你市按照批复的《唐山曹妃甸新区(唐海与曹妃甸新城)热电联产规划(2010~2020)》,认真做好辖区内新上大型热电项目所替代的分散供热锅炉的关停及拆除工作。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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