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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冀发改函[2010]567号
【颁布时间】 2010-12-27
【实施时间】 2010-12-2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108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中粮生化能源(衡水)有限公司玉米深加工项目延期的复函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中粮生化能源(衡水)有限公司玉米深加工项目延期的复函

  (冀发改函〔2010〕567号)


  

  衡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报来《关于中粮生化能源(衡水)有限公司深加工玉米项目申请延期的请示》(衡发改工机[2010]310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中粮生化能源(衡水)有限公司年深加工30万吨玉米项目,是我委以冀发改工机备字[2006]133号备案证备案的项目,并于2009年5月和2010年1月进行了更名、延期。目前,项目已完成投资1.3亿元,土地、规划、环保等手续已办理完毕。由于受项目设备选型、资金到位情况等因素影响,项目未能按时完工,为使项目顺利实施,根据企业申请,同意将该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2011年12月,冀发改工机备字[2006]133号备案证备案的其它建设内容不变。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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