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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0〕23号文件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鲁政发〔2010〕7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1.工作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把经济发展建立在安全生产有可靠保障的基础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安全标准,提高技术水平,保障企业安全发展。 2.主要任务。以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海洋渔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商贸市场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通过更加严格的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采取更加有效的管理手段和政策措施,集中整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在高危行业强制推行安全适用的技术装备、防护设施和技术标准体系,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技术装备全面达到国家和行业标准;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最大程度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淘汰安全性能低下、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产能;以更加有力的政策引导,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3.工作目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和能力明显提升,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指标持续下降,遏制较大事故,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企业安全管理 4.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把安全责任落实到生产经营过程的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员工。 5.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企业必须依法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坚持不安全不生产;要加强劳动组织管理和现场安全管理,严格查处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凡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要责令停产停工整顿,并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 6.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长期投入制度。企业在制定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时要突出安全生产,在财务预算中确定必要的安全投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到位。要全面落实工伤保险制度。高危行业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探索实行全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积极稳妥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7.严格执行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企业是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要建立以安全生产专业人员为主导的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开展经常性的隐患排查治理,完善排查治理记录,定期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对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企业和企业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停产整改逾期未完成的不得复产。 8.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轮流现场带班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要轮流现场带班。非煤矿山企业领导带班时要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无企业负责人带班下井或该带班而未带班的,对有关责任人按擅离职守处理,同时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发生事故而没有领导现场带班的,对企业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并依法从重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9.严格执行企业生产技术管理和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强化企业技术管理机构的安全职能,按规定配备安全技术人员。切实落实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负责制,强化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技术决策和指挥权。因安全生产技术问题不解决产生重大隐患的,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给予处罚;发生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化工企业要认真落实《山东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工作规范》和《山东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十个严禁》,严格执行试生产方案备案制度。凡是不符合规定要求、不具备试车条件的,一律不允许试车。地下矿山必须建立完善的机械通风系统,输电线路通过易燃可燃材料部位必须有安全可靠的防护装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