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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北京市新闻出版局
【发文字号】 京新出印[2010]829号
【颁布时间】 2010-12-24
【实施时间】 2010-12-2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114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印刷业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印刷业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京新出印〔2010〕829号)


  

  北京地区印刷企业:

  

  根据新闻出版总署《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新闻出版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新出厅字〔2010〕445号)精神和全国印刷统计报表制度,为切实做好2010年印刷业统计年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报方式

  

  2010年统计年报采取网上直报方式。印刷企业登录“北京市新闻出版局网站”(www.bjppb.gov.cn),点击“2011年印刷企业年度核验”,进入“新闻出版统计网上直报管理系统”,输入单位号、密码即可填报。

  

  二、填报单位和填报内容

  

  1、从事出版物印刷业务的企业,填报《印刷生产情况年报表》、《印刷生产设备年报表》、《单位基本情况》和《新闻出版单位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统计表》。

  

  2、从事出版物专项排版、制版、装订业务的企业,填报《单位基本情况》和《新闻出版单位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统计表》。

  

  3、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其他印刷品印刷的企业,填报《新闻出版单位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统计表》和《单位基本情况》。

  

  三、单位号和密码

  

  1、单位号可在“新闻出版统计网上直报管理系统”中点击“查询单位号”,输入企业名称和填报类型后取得,初始密码“111111”。

  

  2、从事出版物印刷业务的企业和从事出版物专项排版、制版、装订业务的企业在填报《新闻出版单位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统计表》时需重新用“单位号+cw”(如ys********cw)登陆填报。

  

  四、上报时间

  

  请收到通知的企业在进行北京地区印刷企业年度核验的同时上报统计数据。

  

  五、填报要求

  

  各印刷企业要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新闻出版统计管理办法》要求,切实做好数据上报工作,保证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市新闻出版局将对在统计工作中迟报、拒报、伪造、瞒报统计数据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填报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北京印刷协会e-mail:bjystongji@sina.com

  

  北京印刷协会电话:66036436 66036437 66036875

  

  传真:66037300

  

  (办公时间9:00-11:30 13:00-17:00)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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