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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抓好学校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期间,各校要以切实有效的方式,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好学校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百安活动”氛围。各地各学校要集中时间,明确内容,认真落实安全教育要求。针对不同地区、不同学校、不同季节要有不同的教育重点;不同岗位、不同年级、不同年龄段要有不同的教育内容。各地各校要结合实际,在寒假放假前、春季开学后对学生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要把寒假交通安全、出行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安全和节日期间的治安安全以及学校有关安全的规章制度要求向学生进行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安全行为和自我防范能力。 活动结束后,各市(州)教育局和各高等学校要对本地本高校开展“百安活动”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于2011年4月3前将书面总结材料报送省教育厅学校安全管理处(jytab@tfol.com),以便汇总上报省“百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川省教育厅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