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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冀发改基础[2010]1953号
【颁布时间】 2010-12-24
【实施时间】 2010-12-2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117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道邦宽公路宽城城区段改线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道邦宽公路宽城城区段改线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冀发改基础〔2010〕1953号)


  

  承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呈报省道邦宽线宽城城区改线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承发改交能〔2010〕563号)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道邦宽公路宽城城区段改线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审查意见》(冀交函规〔2010〕867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区域路网,提高干线公路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满足交通量增长需要,改善城市基础设施条件,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同意建设省道邦宽公路宽城城区段改线工程。

  

  二、同意项目路线起自省道邦宽公路与承秦出海公路相交的黄崖子,向北至北局子后转向东,经大马沟,终于龙须门镇下店(与现邦宽公路顺接),全长约16公里。同意起点至北局子路段、大马沟至终点路段,按一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北局子至大马沟路段按二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具体技术指标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论证确定。

  

  三、项目估算投资2.7亿元,除省交通运输厅按现行干线公路投资政策补助外,其余资金由你市筹措。

  

  四、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要结合城镇发展规划和沿线地质情况,进一步深化路线方案论证比选。深化本项目与相关公路、城市道路的衔接方案研究。加强与规划、土地、水利、环保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落实各项建设条件。

  

  五、我委于2009年批复的《关于省道邦宽公路宽城城区段改线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冀发改交通〔2009〕1606号)文件同时废止。

  

  据此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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