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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文字号】 建科函[2011]16号
【颁布时间】 2011-01-14
【实施时间】 2011-01-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126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成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低碳生态城市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成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低碳生态城市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建科函[2011]16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设交通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部机关各司局、直属各单位,有关学会、协会、研究会:

  

  为贯彻落实中央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战略部署,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引导国内低碳生态城市的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成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低碳生态城市建设领导小组。现通知如下:

  

  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低碳生态城市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仇保兴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

  

  副组长:唐 凯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总规划师

  

  成 员:陈宜明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司长

  

  孙安军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司司长

  

  陆克华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司长

  

  张学勤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副司长

  

  张 勤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司副司长

  

  田国民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副司长

  

  陈蓁蓁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副司长

  

  赵 晖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副司长

  

  王树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副司长

  

  李晓江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

  

  李 迅 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秘书长

  

  韩爱兴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副司长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低碳生态城市建设领导小组主要工作是:组织研究、审议全国低碳生态城市建设的规划及重要政策,审议、决定相关的重要工作和重大项目,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与国务院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

  

  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低碳生态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低碳生态城市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生态城市研究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李 迅 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秘书长(兼)

  

  副主任:叶 青 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生态城市研究专业委员会秘书长

  

  成 员:何任飞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国际科技合作处处长

  

  张福麟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处处长

  

  王果英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标准规范处处长

  

  冯忠华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综合处处长

  

  王晓东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司城市规划处副处长

  

  仝贵婵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国际科技合作处副处长

  

  张 菁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总工程师室主任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低碳生态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工作是:在有关业务司的指导下,组织研究提出低碳生态城市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议;组织研究提出低碳生态城市指标体系;组织开展低碳生态城市示范和技术推广;落实领导小组的决议;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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