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辽阳市政府
【发文字号】 辽市政发[2011]5号
【颁布时间】 2011-01-18
【实施时间】 2011-01-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137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辽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支持辽阳经济发展先进单位的决定


  

辽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支持辽阳经济发展先进单位的决定

  (辽市政发[201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10年,全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落实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有关部署,加大信贷投放力度,积极向上级银行上报和争取我市企业和重点项目贷款,使2010年成为我市有史以来贷款增长最多的一年。截至2010年年底,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达到529.2亿元,比年初新增贷款110.1亿元,同比增长26.3%,贷款增速列全省第三位,新增贷款额列全省第五位,该两项指标在全省排名实现了历史性突破,有力地支持了辽阳地方经济的建设和发展。

  

  为表彰先进,进一步调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积极性,根据《2010年辽阳市银行机构新增贷款考评奖励办法》,经认真考评,市政府决定,授予我市2010年贷款增长额前3名的辽阳银行、工商银行辽阳分行、中国银行辽阳分行、建设银行辽阳分行、交通银行辽阳支行“支持辽阳经济发展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并分别给予奖励。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今后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同时,号召全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向先进学习,在狠抓科学管理,合理落实金融调控政策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对我市企业和重大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促进地方经济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为把辽阳建设成为特大型城市、实现辽阳老工业基地的全面振兴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辽阳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八日

  


  附件:

  
2010年支持辽阳经济发展先进单位名单

  


  第一名:辽阳银行

  

  第二名:工商银行辽阳分行

  

  第三名:中国银行辽阳分行、建设银行辽阳分行、交通银行辽阳支行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