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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粮食局关于印发《2011年粮食调控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县粮食局: 现将《2011年粮食调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安徽省粮食局 二○一一年一月十八日 2011年粮食调控工作要点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局工作部署,以开展“质量效益提升年”活动为抓手,以加强粮食宏观调控,确保农民持续增收、保障粮食有效供给、维护粮食市场稳定为重点,引导粮食生产,服务粮食消费,加强流通管理,保持市场稳定。 主要目标:正常年景全社会粮食收购量900万吨,其中:国有粮食企业收购量500万吨,保持粮食购销总量基本平衡,地方粮油储备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 主要工作: 一、准确把握粮食供求形势,着力提高宏观调控水平。认真分析粮食供求形势,准确把握市场变化趋势。立足保障粮食安全,增强调控基础,改进调控方式,完善调控方法,提高调控水平。促进粮食总量、区域和品种结构平衡,确保粮食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适时召开主要粮食品种收购形势座谈会,深入分析粮食生产、收购、供求形势和价格走势,指导各地做好粮食收购工作;加强对粮食市场的监测和分析,逐步建立健全粮食信息发布制度,扩大信息公开范围,规范统计数据发布行为,丰富信息发布内容,拓展信息服务渠道,提高信息发布的及时性,正确引导粮食生产,促进粮食流通,服务粮食消费。 二、全力抓好粮食购销工作,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积极开展“质量效益提升年”活动,认真落实国家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全力抓好政策性粮食的收购和油菜籽临时收储工作,最大限度地收购农民的余粮,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继续发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主渠道作用,积极引导多元主体入市收购,督促和指导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做好粮食收购的各项工作。按照“观念要转、谋划要早、研究要透、出手要快、方式要活”的要求,积极引导企业做好市场粮购销工作,大力开展“四个对接”活动,抓好与中央企业、粮食销区、龙头企业、储备企业的对接,指导企业适时加快粮食销售,防范市场风险,搞活市场经营。 三、不断加强粮食储备管理,努力夯实粮食安全基础。制定《安徽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安徽省省级储备油脂轮换办法》,进一步规范粮油储备管理。依据《安徽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安徽省省级储备粮轮换办法》等规定,指导各地规范储备粮油管理制度,落实储备粮油利息和费用补贴,督促各级建立健全储备粮油轮换的长效机制;适时启动安徽省级储备粮油管理信息系统工程建设,召开全省省级储备粮油管理工作会议,会同省财政、省农发行做好省级储备粮油的管理工作,确保全省粮食安全。 四、大力发挥骨干企业作用,做好粮食产销合作对接。积极引导和扶持全省粮油大型骨干企业积极参加国家粮食宏观调控,督促企业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承担的国家粮油调控任务。继续协助办好第七届(福建)七省粮食产销协作洽谈会,推动我省企业与沿海地区的粮食流通合作与发展。主动加强与销区企业联系,巩固完善粮食产销协作关系,建立健全以销定购、以购促销、产销衔接、共同发展的长效机制,实现产销双赢。大力协助合肥市粮食局办好第六届长三角粮食发展与合作会议,进一步密切与长三角中心城市的粮食产销对接。 五、建立健全粮食统计制度,提供可靠信息服务保障。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规定,修订完善《安徽省粮食统计制度》。按照“强基、扩面、提质”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对全省粮食经营者的统计考核工作力度,提高粮食企业统计数据质量。适时建立全省粮食流通统计信用等级考评制度,全面提升全社会粮食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建立全省粮食流通统计信用等级考评制度,开展粮食经营者流通统计“星级”等级评估,提高统计数据的公信度。继续扎实开展粮食统计调查研究工作,不断提高粮食统计咨询、服务、分析、预测综合能力,及时为各级政府粮食宏观调控提供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