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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海南省商务厅
【颁布时间】 2011-01-14
【实施时间】 2011-01-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140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海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开展春节前安全生产工作督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商务局,洋浦经济发展局,厅机关相关处室: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琼厅字〔2010〕89号)、《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商办运函〔2010〕1694号)及1月12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商贸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商贸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经研究,决定派出由相关处室人员组成的安全生产工作督查组,从1月18日至31日对全省商务系统和商贸重点企业开展春节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情况进行工作督查。现将《海南省商务厅关于开展春节前安全生产工作督查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一月十四日

  


  
海南省商务厅关于开展春节前安全生产工作督查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琼厅字〔2010〕89号)、《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商办运函〔2010〕1694号)及1月12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商贸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厅工作部署,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的

  

  通过工作督查,了解掌握全省商务部门、商贸重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情况,督促全省商务部门和商贸重点企业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积极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措施,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预防商贸领域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督查时间

  

  从2011年1月18日至1月31日。

  

  三、督察范围

  

  全省商务系统重点企业。重点督查人员密集的商场、超市、集(农)贸市场、大型批发市场以及餐饮酒家、加油站等场所。

  

  四、督查内容

  

  主要检查市县商务部门开展春节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档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节日值班安排等情况。抽查商贸重点企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制度等情况,重点检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与演练情况;消防设施完好情况;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和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情况;人员密集场所有无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情况;商场、市场周边是否存在违章搭建、占用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从事经营活动的情况;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是否符合要求;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疏散指示标志是否符合要求等情况。

  

  五、督查方式

  

  采用查阅资料档案和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督查。

  

  六、工作要求

  

  (一)认真做好节前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各市、县商务局要按照《海南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10年商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琼商务运[2010]11号)的要求,及时做好工作部署,扎实开展春节前夕商贸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排查人员密集的商场、超市、集(农)贸市场、大型批发市场和由商务部门组织的节日展销展会以及加油站、生猪屠宰场、餐饮酒家等场所,落实安全巡查和工作督导制度。

  

  (二)切实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要进一步加强对本地区商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一把手”要认真履行职责,亲自做好工作部署,强化领导和监督,严防敷衍了事、走过场和有位无为的行为发生,真正做到检查扎实、报送及时。从去年的工作情况来看,海口市对辖区商贸重点企业检查频次高,监督隐患整改措施到位,监督检查记录档案规范齐全;三亚市对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工作抓得比较扎实,协助消防部门对4家拒不整改安全隐患的企业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定安县在监督检查中,能正确规范使用省商务厅统一制发的《海南商务监督执法文书》,并对企业逾期不改或拒不整改的案件及时移交消防、安监部门处理;儋州市在检查过程中做到现场有检查记录,监督检查档案规范齐全,管理到位;昌江、五指山、陵水、屯昌等市县报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较为及时、准确。希望各级商务部门继续发扬好的作风、好的做法,克服不足,勇于解决存在的问题,把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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