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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5、客运站情况。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情况,车站秩序是否井然,是否严把车站易燃、易爆和易腐蚀等危险品进站上车关;是否存在超载客车违规出站现象;客车日趟检是否严格按规定的项目和要求进行检验;一、二级车站有无按要求配备危险品安全检测仪和相关检验员等。 6、货运经营情况。货运站是否违规对运输车辆进行超限超载装载;是否使用改装、拼装车辆从事运输经营;危货运输企业经营资质是否合法有效;危货运输从业人员资格是否适任;危货车辆有无严格按要求安装使用车辆标志灯牌;对运输剧毒、爆炸危险物品是否严格执行通行证制度等。 (二)水上安全督查的内容 1、地方海事方面:检查春运工作部署、组织春运检查工作情况及宣传等工作,包括对辖区水域船舶的技术状况全面进行安全大检查情况,对重点水域闽江、九龙江、泰宁“金湖”、龙岩“龙湖”、宁德“翠屏湖”以及武夷山九曲溪等旅游水域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情况,特别是重点检查客渡船、旅游船、危险品运输船和渡口渡船情况。抽查个别渡船渡口和客运船舶,对其证书配备、救生设备配备、船员持证、载客量等进行检查。 2、港口与航道:检查港口经营证书持有情况、码头责任制建设情况、码头操作人员上岗持证情况、各种应急预案建立情况。抽查沿海相关客运码头,特别是“两门”、“两马”和“泉金”对台码头的安全检查。检查各地对辖区航道疏浚、内河航标设置情况,确保船舶通航安全。 (三)交通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督查的内容 1、施工现场人员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标志及防护设施的布设、各工种相关规程操作、炸药及其它危险品的保管和使用、现场用电及防火、不良地质的监控和处理、支架的安装和拆除满足稳定性要求。 2、水上作业的救生设施、隧道工程的逃生设施等方面的要求。 3、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落实情况,特别是以桥梁为重点的交通基础设施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公路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整治情况。 (四)交通运输行业安定稳定督查的内容 1、进一步做好出租汽车稳定工作情况。落实省厅颁布的《福建省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试行)》和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情况,单位领导是否高度重视做好出租汽车稳定工作,把一切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我省社会安定稳定。 2、各种应急预案落实情况。包括应急指挥机构建设情况、应急预案演练情况、物资储备情况、应急队伍建设情况、通信保障情况、应急装备配备情况、值班情况等。 四、有关要求 (一)督查采取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春运期间督查次数不少于2次,各组第一次督查要在1月19日至2月2日前完成。具体督查次数和时间以及行程由各组组长根据工作安排和春运期间督查地的实际情况确定。 (二)各组联络员要主动与带队的厅党组成员沟通,负责协调督查组所需车辆安排,与各设区市相关单位落实行程安排。联络员所在单位可以带一名工作人员,及时向厅产业工会领取慰问金,协调好厅党组成员做好慰问工作。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迎检准备工作,做好检查汇报书面材料,积极配合厅督查组开展督查工作。 (三)各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自查自纠,防止边查边冒的现象发生,对厅督查组督查中提出要求整改的薄弱环节和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指定专人负责,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证不出安全问题,并限期整改到位,同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送厅春运办(省运管局)。 (四)各督查组联络员要认真收集春运期间督查过程中有关情况,分别于2011年2月2日前和2011年2月27日前将本组的督查情况以书面(传真:0591-87602136)和电子文档(fjdl@vip.sina.com)两种方式报送厅春运办。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二o一一年一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