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冀价经费[2011]1号
【颁布时间】 2011-01-12
【实施时间】 2011-01-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146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河北省物价局文件、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保持2011年春运期间我省道路旅客运输票价稳定的通知


  

河北省物价局文件、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保持2011年春运期间我省道路旅客运输票价稳定的通知

  (冀价经费〔2011〕1号)


  

  各设区市、扩权县(市)物价局、交通(运输)局:

  

  为保持春运期间我省道路旅客运输票价的基本稳定,根据当前物价形势及国家有关精神,经研究,决定2011年春运期间我省道路旅客运输票价不上浮。目前执行客运票价已超过基准价的,维持现行票价不变;执行客运票价低于基准价的,须严格按照《河北省道路旅客运输价格管理办法》规定,经价格、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执行基准价。各级物价部门要加强对春运票价及相关运输收费的监督检查,督促运输经营者严格执行价格政策,要认真值守12358价格举报电话,及时受理旅客投诉。对借春运之机乱涨价、乱收费的行为,要依法及时严肃查处。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二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