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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天津市政府
【发文字号】 津政办发[2011]4号
【颁布时间】 2011-01-12
【实施时间】 2011-01-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146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交通港口局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春运工作意见的通知

[接上页]
五、市内客运(包括地铁、轻轨)部门,根据春运期间乘客的流量,安排增加车辆、车次;延长收车时间,缩短车辆间隔,保证群众出行便捷与安全。

  遇有冰雪天气,公交企业要加强对运营线路的监控,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公交线路安全持续稳定运营。同时增加运力,全员上岗,确保全市各场站旅客的及时疏运。

  六、运输组织任务较大的有关区春运工作领导小组,要根据2011年春运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并认真做好辖区内车站、码头、机场的治安和旅客疏导工作。

  七、公安、武警、交管部门,在车站、码头、机场出现紧急情况时,要抽调或增派必要警力,协助车站、码头、机场做好旅客疏导和维护治安秩序工作。

  八、遇有恶劣天气和突发事件时,市交通港口局负责组织交通、铁路、民航、港口等有关部门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市公安交管局负责划定运输路线,实行道路交通管制,建立应急救援"绿色通道",确保救灾物资和人员的输送;遇有道路受损时,市建设交通委、市市政公路局负责协调相关单位立即组织专业队伍进行抢修,确保公路运输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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