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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巴彦淖尔市政府
【颁布时间】 2011-01-06
【实施时间】 2011-01-0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153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苏木镇(街道办事处)基层政务服务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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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保障措施

  

  ㈠加强组织领导, 明确工作责任。 各旗县区要高度重视苏木 镇政务服务中心和嘎查村政务服务代办点建设,切实加强领导。 各级财政部门要安排专项资金确保工作正常运行。 市委、 政府成 立了市政务服务中心筹建工作领导小组,各旗县区也要成立相应 的组织机构, 明确工作职责, 严格工作责任。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 要加强监督检查和组织协调,确保基层政务服务建设全面推进,各有关部门要相互支持, 密切配合, 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政务服 务中心和政务服务代办点建设工作, 全面提升我市基层政务服务 工作的整体水平。

  

  ㈡坚持上下联动,实现功能对接。 加强基层政务服务中心和 嘎查村政务服务代办点建设工作, 苏木镇是重点, 嘎查村是基础。 各苏木镇要发挥主体作用,承担主体责任, 狠抓工作落实; 嘎查 村组织要承担基础责任, 做好宣传讲解和具体代办工作。 要进一 步建立健全服务网络,旗县区政务服务中心功能要尽可能向基层 延伸, 与苏木镇政务服务中心、 嘎查村政务服务代办点对接起来, 上下贯通,整体联动。

  

  ㈢强化队伍建设,提高服务水平。 各旗县区苏木镇嘎查村要 挑选党性强、 作风正、 业务精、 对基层群众有感情、 热心为群众 办事的干部从事基层政务服务工作。要加强培训, 使工作人员 全 面熟悉服务内容、 明白办事程序、 掌握工作要求, 增强群众观念、 法制观念和时效观念,提高政策水平、 业务水平和办事能力, 努 力建立一支勤奋、 廉洁、 务实、 高效的基层政务服务队伍。

  

  附:1、 苏木镇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部门及项目

  

  2、办事处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部门及项目

  

  3、 苏木镇(办事处) 审批链条及代办窗口 工作流程

  

  附件 1

  
苏木镇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部门及项目

  


  ㈠计生办( 计生服务中心)

  

  1、 办理一孩生育证。 2、 办理独生子女证。 3、 受理二孩生育计划。 4、 收缴社会抚养费。 5、 对计划生育对象按政策发放奖励。 6、 其他需要办理的事项。

  

  ㈡民政所( 社会保障办公室)

  

  1、 办理农村五保、 低保申报和补助发放事项。 2、 办理临时大病救助、 五保集中供养事项。 3、 受理复退转军人补贴安置等事项的咨询与申请。 4、 农村特困群众危旧房改造和灾民建房事项。 5、 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事项。 6、 高龄老人特殊补贴。 7、 扶贫工作。 8、 劳动就业信息、 就业培训、 国家政策宣传事项。 9、 其他需要办理的事项。

  

  ㈢经管站( 农牧业服务中心)

  

  1、 办理粮食直补及农资综合补贴申报事项。 2、 家电下乡、 农机具补贴事项。3、 农牧业保险事项。 4、 受理农民负担政策及农业生产、 养殖等方面的咨询和指导。 5、 畜牧养殖、 沼气池项目办理事项。6、 其他需要办理的事项。

  

  ㈣文教卫服务中心 1、 代理农村合作医疗申报事项。 2、 负责贫困大学生、 高中生生活补助审核事项。 3、 其他需要办理的事项。

  

  ㈤ 工商所、 地税所、 供电所、 法庭、 司法所。 以上各庭所具 备条件的可建成当地苏木镇政务服务中心分大厅; 不具备建立分 大厅条件的,进驻苏木镇政务服务中心。

  

  工商所

  

  1、 办理个体工商户和企业营业执照事项。 2、 受理消费者投诉等事宜。 3、 其他需要办理的事项。

  

  地税所

  

  1、 办理税务登记证。2、 收取个体工商户和企业的房产税、 土地使用税、 个人所得税(营 业额月 收入不超过 5000 元的免个人所得税) 事宜。3、 其他需要办理的事项。

  

  司法所

  

  1、 负责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 2、 负责调处各类纠纷。3、 其他需要办理的事项。

  

  供电所

  

  1、 收取辖区用户电费事宜。 2、 安装、 维护、 抢修辖区电力设施。 3、 其他需要办理的事项。

  

  法庭

  

  1、 受理辖区群众民事借贷、 土地纠纷、人身损害、 婚姻家 庭等案件。2、 其他需要办理的事项。

  

  ㈥派出所、 国土所, 以上两所凡涉及审批、 服务的事项全部 进驻苏木镇政务服务中心。

  

  派出所

  

  1、 办理二代身份证申报事项。 2、 办理户口登记和迁移、 更正户口 信息等户籍管理事项。 3、 其他需要办理的事项。

  

  国土所

  

  1、 受理征地申报事项。 2、 办理农民建房用地申报事项。 3、 调解土地纠纷。 4、 集镇范围内办理国有土地出让手续。 5、 其他需要办理的事项。 ㈦联通、 移动、 电信、 广播电视服务站等服务部门可根据实 际情况,进驻苏木镇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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