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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3.组织开展工业窑炉专项整治 开展工业窑炉使用情况调查,摸清工业窑炉现状,制定工业窑炉专项整治目标及改造实施方案,每年将整治工作任务下达到各地区和相关企业。大力推进燃煤工业窑炉热源改造、燃烧系统改造、窑炉结构改造、窑炉保温改造、烟气余热回收利用以及控制系统节能改造等技术改造。加快实施燃煤工业窑炉清洁能源替代工程,逐步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轻质柴油等清洁能源。采用低压旋风预热分解系统、保温耐用新型炉衬材料、高效燃烧器、高效熟料冷却机、生产过程自动控制与检测、系统余热利用等技术对现有水泥生产线进行综合节能改造;采用节能型隧道窑、内燃烧结、蓄热式加热、余热利用、稀码快烧、煤气化燃烧、燃气燃烧及窑体改造等技术,对建材、陶瓷等燃煤工业窑炉进行节能改造;改造钢铁企业球团回转窑、石灰窑、耐火材料窑;采用加装预热器、换热器等方式,回收各种窑炉烟气余热,优先把高品位余热余能用于做功或发电,低品位余热用于空调或生活用热。到2012年底,所有工业窑炉完成余热利用、节能减排改造。对特种行业、特殊企业必须使用燃煤、燃油窑炉的,要严格审批,实行联审制度。按照协同推进的原则,市经信、环保、安监、质监、财政、市政园林等职能部门要紧密配合,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加强指导、协调和督促,确保完成燃煤窑炉整治任务。 4.全面实施清洁能源区建设 制定清洁能源区建设实施意见,明确清洁能源区建设目标、工作要求及保障措施,扩大蒸汽供应覆盖面,禁止使用原煤、重油、渣油、各种可燃废物和直接燃用的生物质燃料等高污染燃料。公用热电厂要根据市区热力规划加快推进供热管网建设,扩大集中供热覆盖面。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建成区内各地要成立相应的清洁能源区建设工作机构,做好清洁能源区建设工作的组织实施。市各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全力支持清洁能源区建设。经信部门下达各市(县)、区集中供热范围内年度燃煤油供热小锅炉关停计划,凡是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小锅炉,质监部门按照关停时间核定锅炉使用证的检验合格有效期,环保部门加大执法监察和违法排污处罚力度,市政园林部门负责天然气气源保障及管网建设工作。到2011年底,中心城区(崇安区、南长区、北塘区)关停所有的燃煤锅炉,到2012年,锡山区、惠山区、滨湖区、新区关停供热管网和天然气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小锅炉。江阴市、宜兴市也要制定清洁能源区建设工作计划,划定清洁能源区建设范围,到2012年分别建成1至2个清洁能源区。 (二)加快交通领域能源结构调整 1.交通运输行业要建成比较完善的综合交通运输网络,促进各种运输方式的优势互补,加快交通运输发展方式的转变,构建现代化的综合运输体系。在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合理利用资源,节约能源,实现低碳交通,集约化发展。提高交通资源利用效率,统筹利用综合运输通道,积极探索交通运输循环经济实现方式,加快各种运输方式综合处理能力。以技术进步为动力,发展先进适用的节能技术,提高各种运输工具的资源、能源利用效率。依靠科技创新、技术引进,加快我市交通节能技术的应用步伐,鼓励使用清洁能源,加快淘汰落后技术和高耗能、低效率的运输设备,提高各种运输工具能源利用效率,减少排放,增强交通运输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1)制定规划,完善交通节能标准政策 研究制定我市交通节能发展规划,加快及扩大在交通运输行业中的老旧交通工具的淘汰治理工作。至2011年底基本淘汰汽油“黄标车”;国ⅲ以下公交车基本淘汰;2012年底淘汰30%柴油“黄标车”。结合国家关于营运车辆能耗限额标准的研究制定,建立公交车、出租车、营运性客货运车等的油耗限额的核查方法或核查措施。同时,严控新增经营性车辆排放标准;以《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监督管理办法》为标准,禁止不达标的车辆进入道路运输市场从事经营活动。 (2)调整结构,继续强化公交优先的节能方针 加快轨道交通建设,增强轨道交通配套基础设施如转乘车辆、停车场等建设;促进大容量公交系统,制定快速公交系统发展方案,增加线路及覆盖面。继续优化道路结点及路网结构,建设交通信息采集系统,实时发布道路拥堵路况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