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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关于霍州煤电集团乡宁沙坪煤业有限公司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山西焦煤霍州煤电集团乡宁沙坪煤业有限公司换发变更煤炭生产许可证的请示》(山西焦煤字[2010]911号)收悉。经审查,霍州煤电集团乡宁沙坪煤业有限公司(原矿井名称:山西乡宁沙坪煤业有限公司)是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以晋煤重组办发[2009]85号批复的单独保留矿井,2009年12月,省国土资源厅为其颁发了采矿许可证。2010年4月,省厅以晋煤行发[2010]274号文批准霍州煤电集团乡宁沙坪煤业有限公司核定生产能力30万吨/年,采煤工艺:综采。经霍州煤电、山西焦煤两级煤炭管理部门审查核实上报,资料齐全,根据《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晋煤行发[2010]274号《关于山西蒲县宏源集团北峪煤业有限公司等十四座矿井核定生产能力的批复》和省政府晋政办函[2010]152号《关于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矿井核定能力变更有关证件的函》,同意霍州煤电集团乡宁沙坪煤业有限公司(原矿井:山西乡宁沙坪煤业有限公司)变更煤炭生产许可证(变更事项见附表)。并要求如下: 一、按照晋煤行发[2009]234号文件的规定,你公司要监督霍州煤电集团乡宁沙坪煤业有限公司严格按照核定能力组织生产,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 二、重组整合煤矿企业、公司煤炭管理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省政府晋政发电[2010]5号《关于切实加强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精神,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特此通知 附件:变更煤炭生产许可证矿井名单 二0一0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 变更煤炭生产许可证矿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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