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和体制机制建设情况的通知 各市(州)治理办: 省委九届八次全会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取得明显成效确定为“十二五”期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之一。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和体制机制建设,是保障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取得明显成效的重点工作,是落实奇葆书记关于“环境治理要向基层延伸,村庄延伸,向盲点死角延伸”重要批示精神的有效措施。着力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和机制体制建设,省委、省政府拟于近期召开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和体制机制建设现场会,推广部分地区先进经验,推动全省面上工作。为开好这次会议,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和体制机制建设,现就报送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和体制机制建设情况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各地因地制宜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和体制机制建设的情况。报送内容包括: (一)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运行模式和具体处理方式;县城生活垃圾处置场及农村小型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建设情况。 (二)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管理体制建设情况。 (三)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备配置,保洁队伍建设,经费保障等机制建设情况。 (四)填报《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情况统计表》(见附件) 二、报送要求 (一)报送程序。请各市(州)汇总所辖县(市、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和体制机制建设情况后统一报送省治理办。 (二)报送时间及联系方式。请各市(州)于2010年12月28日18:00前,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和体制机制建设情况的电子文档及纸质文件报送省治理办。联系人:马云、胡波,联系电话(传真):028-85596120,电子邮箱:jstcsjsc@163.com。 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一o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 全省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情况统计表 填报市(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