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深卫人发[2010]1022号
【颁布时间】 2010-12-22
【实施时间】 2010-12-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160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推选2010年度深圳市卫生人口计生系统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推选2010年度深圳市卫生人口计生系统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深卫人发〔2010〕1022号)


  

  各区卫生局、人口计生局,光明、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委直属各单位,民营及驻深医院,委机关各处室:

  

  2010年,我市卫生人口计生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卫生人口计生系统的工作人员发扬“开拓创新、诚信守法、务实高效、团结奉献”深圳精神,在卫生人口计生岗位上,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日夜辛勤劳动,不计个人得失,得到社会和群众的广泛赞誉,涌现出大批先进个人。为了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进一步调动广大卫生人口计生工作人员的积极性,经研究决定近期在全市卫生人口计生系统中开展评选2010年度“十佳医德医风先进个人”、“十佳医疗服务工作者”、“十佳公共卫生工作者”、“十佳社区健康服务工作者”和“十佳人口计生工作者”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推荐候选人名额

  

  全市卫生人口计生系统中的在职工作人员均可参加推荐评选,在推荐评选中要注意各类人员的比例,尤其是战斗在一线岗位的工作人员。请各单位结合实际,可推荐2010年度“十佳医德医风先进个人”、“十佳医疗服务工作者”、“十佳公共卫生工作者”、“十佳社区健康服务工作者”和“十佳人口计生工作者”候选人各1-2名。如无符合条件的人选,可不推荐。

  

  二、推荐候选人办法、时间

  

  各单位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做到人人参与,层层推荐。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掌握好标准(见附件),坚持公道正派,实事求是的原则,杜绝弄虚作假的不正之风,认真做好推荐工作。深圳市卫生人口计生系统先进工作者候选人的推荐工作,委直属各单位由市卫生人口计生委负责组织进行;各区属医疗卫生单位由区卫生局负责组织进行;各区属人口计生单位由区人口计生局负责组织进行;民营及驻深医疗卫生单位由市民营医院联合党委负责组织进行。

  

  各推荐单位须填写《先进工作者推荐候选人名单及主要先进事迹介绍汇总表》以及附电子版,于2010年12月30日前报市委卫生工委办公室(309室)。

  

  三、表彰办法

  

  我委对获得深圳市“十佳医德医风先进个人”、“十佳医疗服务工作者”、“十佳公共卫生工作者”、“十佳社区健康服务工作者”和“十佳人口计生工作者”荣誉称号的人员,将在2011年全市卫生人口计生工作大会上进行表彰,具体会议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伍优传、肖燕 联系电话:25537197、25628346 传真电话:25504271 邮箱地址:yz3309@126.com)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1

  
“医德医风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对照《深圳市卫生系统工作人员医德医风奖励和处理办法》(深卫发[2004]33号文)第二章第四条规定的具体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推荐在医德医风建设等工作成绩显著、事迹突出,社会影响力大,并能起模范带头作用的先进个人。

  

  附件2

  
“十佳医疗服务工作者”评选条件

  


  1、政治觉悟高,思想作风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能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对技术精益求精,能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发扬敬业、乐业奉献、进取和协作精神,刻苦钻研业务,技术过硬,工作成绩优异,近五年内没有发生过医疗事故。

  3、对工作高度负责任,有无私奉献精神,能模范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遵纪守法,积极参与“医院管理年”、“创建医德医风示范医院”等活动。

  4、服从工作安排,关心集体,热心服务,坚持病人至上,救死扶伤,廉洁行医,秉公执法,不计较个人得失,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和职业道德,社会公信力强;在救灾、抢险中奋不顾身作出突出贡献。

  

  附件3

  
“十佳公共卫生工作者”评选条件

  


  1、政治觉悟高,思想作风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能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对技术精益求精,能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发扬敬业、乐业奉献、进取和协作精神,刻苦钻研业务,技术过硬,工作成绩优异,近五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工作失误。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