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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中卫市政府
【发文字号】 卫政办发[2010]390号
【颁布时间】 2010-12-21
【实施时间】 2010-12-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164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1年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1年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卫政办发〔2010〕390号)


  

  各县人民政府,沙坡头区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为便于各县、各部门及早合理安排节假日旅游、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等有关工作,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1年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宁政办发〔2010〕182号),现将我市2011年节假日放假调休日期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 旦:1月1日至3日放假公休,共3天。

  

  二、春 节:2月2日(农历除夕)至8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30日(星期日)、2月12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节:4月3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日(星期六)上班。

  

  四、劳动节:4月30日至5月2日放假公休,共3天。

  

  五、端午节:6月4日至6日放假公休,共3天。

  

  六、开斋节:8月31日(开斋节)至9月3日放假调休,共4天。9月4日(星期日)上班。

  

  七、中秋节:9月10日至12日放假公休,共3天。

  

  八、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上班。

  

  九、“古尔邦”节:11月5日至8日放假公休,共4天。11月7日(星期一)“古尔邦”节。

  

  假日期间,各县、各部门(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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