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
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登录
注册
法邦网首页
法律资讯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法律法规
法律常识
合同范本
法律文书
护身法宝
法律导航
专题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网友们正在搜索
·
陕西省实施
1年前
·
上海市实施
1年前
·
果洛藏族自治州人民...
1年前
·
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
1年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
1年前
·
建设项目
1年前
·
海
1年前
·
关于印发
1年前
·
中共黄山市委办公厅...
1年前
·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
1年前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请在此输入缺失的法规标题!
多长时间收录?
添加进我的法规库
|
放入浏览器收藏夹
|
转发好友
取消
【法规名称】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调整一级汽车客运站代理费费率标准的批复
【颁布部门】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发文字号】 川发改价格[2010]1334号
【颁布时间】 2010-12-21
【实施时间】 2010-12-3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165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调整一级汽车客运站代理费费率标准的批复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调整一级汽车客运站代理费费率标准的批复
(2010年12月21日 川发改价格〔2010〕1334号)
达州市物价局、交通局:
你们《
关于调整达州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汽车西站客运代理费费率标准的请示
》(达市价〔2010〕32号)收悉。该站于2010年9月被交通部表彰为“2008―2009年度全国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川交函〔2010〕728号)。同意将达州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汽车西站客运代理费费率标准由现行的9%调整为10%。从2010年12月30日起执行。此复。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南充、峨眉山市一级汽车客运站收费项目及费率标准的批复
·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调整一级汽车客运站代理费费率标准的批复
法规搜索:
关于法邦网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欢迎合作
|
RSS订阅
|
友情链接
|
反馈留言
|
法律百科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