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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山西省广播电影电视局
【发文字号】 晋广发[2010]93号
【颁布时间】 2010-12-21
【实施时间】 2010-12-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168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山西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关于印发《山西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规划》的通知


  

山西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关于印发《山西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规划》的通知

  (晋广发〔2010〕93号)


  

  各市文广新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依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 “法治山西”建设实施纲要的通知》(晋发[2010]18号),结合广播影视实际,制定了《广电总局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规划》,已经省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o一o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山西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规划

  


  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我们党治国理政从理念到方式的革命性变化,具有划时代的重要意义。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基本保证.是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方面,是政府建设和反腐败的重要举措。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必须将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贯穿于广播影视改革发展全过程,使广播影视工作始终有法律的支撑,始终有法律的保障,始终置于法律的监督之下。为进一步贯初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加强广播影视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以下简称<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 “法治山西”建设实施纲要的通知》(晋发[2010]18号),结合广播影视实际,制定本工作规划。

  一、总体要求与基本原则

  1、总体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认真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将贯彻落实《“法治山西”建设实施纲要》的要求作为广播影视系统的重要工作,切实增强法治意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政绩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提高广播影视行政部门的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为促进广播影视大发展大繁荣发挥更大的作用。

  2、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宗旨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通过法定程序把党和国家在广播影视领域行之有效的路线方针政策转化为法律制度,并在广播影视工作中全面贯彻实施。

  --坚持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穿于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坚持以人为本,维护公平正义,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切实保障和实现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利,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坚持改革创新、服务广播影视科学发展,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积极稳妥地解决广播影视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革除体制性、机制性障碍,为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坚持从实际出发,在法治政府建设中把握广播电视发展的特点和规律,做到与广播影视实际需要相适应,规范管理与促进繁荣发展相统一。

  --坚持积极推进与循序渐进的统一,既通盘考虑、统筹规划,又突出重点、分步实施,使立法、普法、执法、法律服务、执法监督检查等各项工作有机衔接,互为支撑,互相带动,共同推进。

  3、规划目标。经过一段时间努力,使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广播影视法律法规体系框架基本形成,广播影视制度建设质量显著提高,行政决策更加依法科学民主,行政执法更加公正文明,管理职责得以切实履行,政务公开得以全面推进,行政监督体系和问责制度更加完善,相关社会矛盾纠纷得到有效防范和化解,法治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进一步加强。

  二、重点任务和措施

  4、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全省各级广播影视行政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广播影视发展管理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树立正确的权力现、政绩观、利益观,依法律己、依法治权,坚持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要重视提拨使用依法行政意识强,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优秀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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