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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银川市政府
【发文字号】 银政办发[2010]210号
【颁布时间】 2010-12-20
【实施时间】 2010-12-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172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价格调控稳定市场物价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

[接上页]


  九、开展“市场价格百日大检查”活动

  

  从11月底开始到明年2月份,开展“市场价格百日大检查”活动,在全市开展农副产品和主要食品价格及相关收费专项检查。检查的重点是:粮食、食用油、猪肉、牛羊肉、家禽、蛋、蔬菜和上述产品作为原料的食品制品经营者(包括食品制造企业、批发企业、零售企业)价格行为,以及涉及上述产品的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查处四种不正当价格行为:一是经营者之间串通或者通过行业协会、中间组织以协议、决议、会议纪要、协调、口头等方式串通涨价、合谋涨价的行为;二是经营者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超出成本增加的合理幅度,借机哄抬价格的行为;三是经营者通过抬高等级、短缺数量、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价格手段变相提高价格的行为。四是恶意炒作农副产品价格的行为。采取有力措施,依法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畅通“12358”价格投诉举报渠道,实行节假日值班制度,及时受理群众举报。

  

  十、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

  

  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完善新闻发布制度,科学、准确、及时地发布有关信息,对涉及价格的热点问题、突发事件要客观准确地进行报道,杜绝不当炒作。各新闻媒体要正确引导社会各方面对待市场变化,客观看待价格波动的影响,稳定群众预期消费心理,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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