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九、开展“市场价格百日大检查”活动 从11月底开始到明年2月份,开展“市场价格百日大检查”活动,在全市开展农副产品和主要食品价格及相关收费专项检查。检查的重点是:粮食、食用油、猪肉、牛羊肉、家禽、蛋、蔬菜和上述产品作为原料的食品制品经营者(包括食品制造企业、批发企业、零售企业)价格行为,以及涉及上述产品的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查处四种不正当价格行为:一是经营者之间串通或者通过行业协会、中间组织以协议、决议、会议纪要、协调、口头等方式串通涨价、合谋涨价的行为;二是经营者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超出成本增加的合理幅度,借机哄抬价格的行为;三是经营者通过抬高等级、短缺数量、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价格手段变相提高价格的行为。四是恶意炒作农副产品价格的行为。采取有力措施,依法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畅通“12358”价格投诉举报渠道,实行节假日值班制度,及时受理群众举报。 十、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 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完善新闻发布制度,科学、准确、及时地发布有关信息,对涉及价格的热点问题、突发事件要客观准确地进行报道,杜绝不当炒作。各新闻媒体要正确引导社会各方面对待市场变化,客观看待价格波动的影响,稳定群众预期消费心理,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