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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桂发改投资[2010]1207号
【颁布时间】 2010-12-20
【实施时间】 2010-12-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172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10年广西第十四批自筹基建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10年广西第十四批自筹基建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

  (桂发改投资〔2010〕1207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0年我区第十四批自筹基建项目投资计划(具体项目详见附表)下达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是新开工项目,建设资金必须落实,资金来源正当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请按隶属关系送同级审计部门审计。

  

  二、当年下达的投资计划,只在当年有效,当年未开工或续建项目未用完的指标不结转到次年。项目要在下一年续建的,要在次年继续申报列入投资计划。

  

  三、根据国家统计局、原国家计委、原国家经贸委、建设部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凡是计划总投资在200万元以上的基本建设项目、更新改造项目(包括跨省区项目)、房地产建设项目及其他投资建设项目,均实行开工统计登记和竣工统计报告制度。凡上述范围内的各项目建设单位,在向建设部门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之前,必须到同级统计部门办理统计登记。凡未办理统计登记手续的建设工程暂缓施工。

  

  四、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原国家计委《关于暂停征收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的通知》(财税字〔1999〕299号)精神,固定资产投资应税项目自2000年1月1日起新发生的投资额,暂停征收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五、本计划下达的投资计划,不得任意突破。如确实需要追加自筹资金投资规模的,须报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

  

  六、要认真执行项目法人制、项目资本金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国家有关项目建设制度,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

  

  附件:2010年广西第十四批自筹基建项目投资计划表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附件

  2010年第十四批自筹基建项目投资计划表

  

  金额单位∶万元

  
项 目 名 称建设性质建设时间总 的 建 设 要 求到2009年底止累计完成2010年计划备 注
规 模(平方米)总投资资金来源建设起止年限投资  额财务支出投资主要建设内容
合计           
一、广西中医学院           
道路、排污管网及配套附属工程 3500单位自筹2010  200道路、电器电缆、路灯、管网建设。 
      -2013   同时取消桂发改投资[2010]880号下达的该 
          单位项目投资计划 
            
二、自治区林业科学院           
职工住宅楼61201100职工集资2010  500建设三类住房68套,总建筑面积6120平方米。 
      -2012     
            
三、广西大学           
1、研究生公寓楼120002000单位自筹2010  100东校园研究生公寓楼建设。 
      -2012     
2、保安宿舍3000360单位自筹2010  100保安宿舍建设。 
      -2012     
3、博士生公寓楼150004200单位自筹2010  50前期工作 
      -2012     
4、动科院科技实验大楼72691800单位自筹2010  500建设科技实验楼7269平方米。 
      -2012   同时取消桂发改投资[2009]236号下达的该 
          单位项目投资计划。 
5、管理科学楼2200330单位自筹2010  200土建施工。 
      -2011     
6、第二教学楼3500500单位自筹2010  200土建施工。 
      -2011     
四、自治区民政厅           
北海福利综合服务中心荣誉军人6326.71500单位自筹2010  60项目前期工作。 
康复疗养综合楼     -2011     
            
五、广西财经学院           
教职工住宅楼327407312.5职工集资2010  100三类住宅225套每套90平方米,四类住宅75套 
      -2012   每套120平方米,建设地上一层停车场1170 
          平方米,地下停车场2320平方米, 
          同时取消桂发改投资[2009]1043号该项目 
          的投资计划。 
            
六、自治区检察院56346.1213102职工集资2010   建310套不超过144平方米住宅44569.87平方米危旧房改造
南宁市新竹路1号危旧房改造     -2013   (含还建公有住房2395.91平方米),地下车
          库8890.95平方米,配套用房2885.3平
          方米,总建筑面积56346.12平方米。
            
            
七、广西煤矿安全监察局           
监察业务用房1592.58700单位自筹2010-  400其中监察业务用房投资180万元,主要建设 
      2011   土建室内供水供电、消防、防雷、装修及室 
          外配套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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