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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天津市政府
【发文字号】 津政发[2010]51号
【颁布时间】 2010-12-20
【实施时间】 2010-12-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172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编制2011年市级预算和区县级预算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编制2011年市级预算和区县级预算的通知

  (津政发〔2010〕5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关于编制2011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国发〔2010〕39号)精神,现就编制2011年市级预算和区县级预算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编制2011年预算的总体要求

  今年以来,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极为严重的自然灾害等多种重大挑战,党中央、国务院总揽全局、科学决策,坚持实施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的一揽子计划,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准确把握宏观调控的重点、力度和节奏,国民经济继续朝着宏观调控的预期方向发展,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势头进一步巩固,各项事业取得新的成绩。2011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国内外环境依然错综复杂。从外部环境看,世界经济总体有望保持复苏态势,但国际金融危机的深层次影响尚未完全消除,复苏的基础还不稳固,复苏进程将艰难曲折。从国内经济看,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具有不少有利条件,但还面临不少长期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同时经济运行中又出现了一些新的困难和挑战,特别是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制约因素较多,推进结构调整任务艰巨,物价上涨的压力较大,出口增长的不确定性增加,节能减排任务更加繁重,民生领域一些矛盾还比较突出。因此,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抓住和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巩固和扩大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的成果,保持宏观经济政策的持续性、稳定性,增强政策的针对性、灵活性,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从我市情况看,随着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步伐进一步加快,大项目好项目建设所积累的能量持续释放,高端化高质化高新化产业结构初步形成,我市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不断增强,实现更好更快发展的各种有利因素不断增加,为2011年财政增收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受资源环境、生产要素、国际贸易等制约,经济发展的不确定因素增加,一些重点行业的税收增长不容乐观。在财政收支政策方面,2011年国家统一内外资企业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普遍开征地方教育附加,调高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等将对收入增长产生一定拉动作用;但同时2011年财政保障民生的任务十分繁重,落实国家教育发展纲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等,都需要安排大量资金,财政收支矛盾仍然突出。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编制好预算、做好各项财政工作,对于进一步巩固宏观调控成果、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意义重大。编制2011年预算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市委九届八次全会精神,深化财税制度改革,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以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着力构筑"三个高地",全力打好"五个攻坚战",努力促进经济增长、结构调整和区域协调发展;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教育、科技、"三农"、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以及保障性住房、基础设施建设、环境综合整治、节能环保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依法理财、统筹兼顾和增收节支的方针,加强财政科学管理,继续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011年预算编制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是收入预算编制要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留有余地,与2011年地区生产总值等经济社会发展指标相适应,分税种、分项目测算税基和收入的增减情况。市和区县财政要提前通知对下转移支付数额,在编报本级预算收入的同时,要编报上级财政的各项补助收入,进一步提高本级财政预算编报的完整性。二是支出预算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保有压,重点向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领域倾斜,原则上机关事业单位公用经费继续实行零增长政策。三是继续完善政府预算体系,进一步规范公共财政预算,健全政府性基金预算,推进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二、2011年财政收支政策

  (一)加强财政收入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全面做好对外资企业征收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开征地方教育附加和上调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等工作,巩固增值税转型以及成品油税费改革等税制改革成果,研究清理到期的税收减免政策。从2011年1月1日起,将按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支出通过预算安排。在市属国有企业中全面推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按规定比例上缴国有资本收益;区县要参照市政府有关规定制定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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