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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漯河市政府
【发文字号】 漯政办[2009]126号
【颁布时间】 2009-12-13
【实施时间】 2009-12-1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179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地面无线数字电视建设的通知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地面无线数字电视建设的通知

  (漯政办[2009]12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直属及驻漯有关单位:

  为加快我市数字电视产业发展,从根本上满足农村居民长期、稳定、低费收看高质量电视节目的需求,早日实现村村通的目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鼓励数字电视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8〕1号)文件精神,漯河电视台与上海交大南洋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1000万元组建了漯河广电家家通数字传媒有限公司,启动覆盖全市城乡的地面无线数字电视建设项目。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地面无线数字电视建设的重要意义

  目前,我市70%以上的农村居民是通过无线开路的方式收看模拟电视节目。由于受到落后的无线模拟电视技术的制约,只能收看到数量有限的几套中央、省、市和周边地区的电视节目,且信号质量不清晰,收看效果较差。随着农村居民收入的增加、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群众要求收看多频道、高质量电视节目的愿望越来越迫切。为此,《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时期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的通知》》(国办〔2006〕79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鼓励数字电视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办〔2008〕1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09年数字电视研究开发及产业化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09〕1163号)等文件,均要求加快数字电视关键产品研发和产业化,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推动地面数字电视大规模网络建设,带动我国电视产业的全面升级转型,促进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并为2015年我国广播电视实现由模拟向数字的转变奠定坚实基础。

  地面无线数字电视采用当今最先进的数字技术,运用无线发射,无线接收方式传输数字电视信号,具有覆盖范围大、安全可靠性好、信号质量高的特点,对于更好地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丰富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是打击非法安装卫星地面接收设施,防御境外反动媒体渗透,防止邪教等非法组织破坏,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手段,加快推进该项工程的建设进度必将对我市三个文明建设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确保强传强覆盖

  地面无线数字电视建设项目作为一项惠民工程,各县区务必要站到讲政治的高度,出台相关的扶持政策,成立相关组织,积极与项目推进单位配合,专门推进此项工作,千方百计提高辖区内数字电视入户率。作为项目责任部门的市广电局和电视台要克服困难,抓紧运作,尽快把数字电视信号传输出去,在确保群众看上几套公益性、高质量的数字电视节目的基础上,传输更多的群众喜闻乐见的、满足不同层次人群需求的电视节目,把好事办实。同时,市信息化办公室、无线电管理处、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等职能部门要明确职责,最大限度地为这一项目的强力推进提供相关的便利条件。

  

  
二○○九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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