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市发改委《关于开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十二五”规划)是妥善应对国际发展新变化和国内发展新挑战的五年规划,也是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要求的五年规划。编制和实施好这一规划,对于继承和发扬新中国成立60年以来的成就,巩固和发展改革开放30年以来的成果,加快推进现代化建设,实现经济文化强市的宏伟目标,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和市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努力做好“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 二oo九年十二月十三日 关于开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见 (潍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根据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现就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指导“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 编制“十二五”规划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高点定位、多点支撑、重点带动,加快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社会建设的战略性推进、体制改革的战略性突破、开放水平的战略性提升,着力提高经济发展效益、产业发展素质、资源利用效率、人民富裕程度,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转入科学发展的轨道,加快推进全面小康社会和富裕文明和谐的现代化强市建设。 (一)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要把应对当前挑战与促进长远发展结合起来,科学分析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新机遇、新挑战,深刻把握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面临的新课题、新矛盾,正确处理扩大内需与稳定外需的关系,保持增长速度和提高质量效益的关系,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社会和谐的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二)以人为本,民生优先。要牢固树立民生优先理念,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健全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体制机制,把发展的目的真正落实到满足人民需要、实现人民利益、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上。 (三)统筹兼顾,协调发展。要坚持统筹兼顾的根本方法,增强发展的协调性和均衡性。切实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速度质量效益相协调、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投资消费出口相协调。统筹做好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工作,促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四)创新发展,绿色发展。要把创新作为推动发展的根本动力,以科技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驱动发展水平的跃升。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树立绿色理念,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推动形成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 (五)完善规划体系,注重规划衔接。“十二五”规划是由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等构成的完整体系。要切实发挥总体规划的统领作用,统筹安排支撑总体规划实施的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进一步加强相关领域专项规划之间以及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之间的衔接协调,保证规划目标、项目布局、投资安排和政策手段有机对接。 (六)提高公众参与,强化咨询论证。提高规划的透明度,扩大民主参与,广泛凝聚社会智慧,充分调动各方面参与规划编制的积极性。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规划,要实行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规范规划咨询论证程序和要求,探索建立独立的第三方咨询论证制度,确保规划咨询论证的质量和水平。 二、认真做好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总体规划是指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战略部署,是总体性、纲领性的规划,是编制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以及制定各项经济政策和年度计划的依据。“十二五”总体规划的规划期以5年为主,为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相衔接,展望到2020年。 总体规划要兼顾全面和重点、兼顾连续性和阶段性、兼顾需要和可能、兼顾预期性和约束性,要突出宏观性、战略性和政策性,抓住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问题,突出战略方针、战略任务、战略布局、战略措施和重大政策;要突出重点,进一步充实公共服务、生态环境、资源保护、优化发展环境等政府履行公共职责的内容;要完善总体规划的约束性指标体系,特别是要通过增加民生方面的指标,把优先发展民生的任务落到实处;要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在国土空间开发中的总控性地位,规划中涉及生产力布局的任务安排,都要严格遵循主体功能区规划明确的区域功能定位、发展方向以及开发管制原则。 |